当前位置:文化 > 文化新闻 > 正文

海昏侯墓命名商榷:称“海昏侯刘贺墓”更为清晰(1)

2016-03-18 14:07:36  文汇报    参与评论()人

刻有“刘贺”二字的玉印

刘贺墓在文献和方志中其实一直有明确的记载和名称———昌邑王冢,且“海昏侯墓”这一称谓已用于浙江千载沈戎墓,南昌若再以此命名,有重名之虞。因此将这座墓称为“昌邑王冢”或“昌邑王墓”,就不存在与文献、历史的违背———似乎可以作为这座墓名的第一选择。

2015年秋,在历经5年的发掘后,江西南昌新建县海昏侯墓一经消息披露,很快即以保存基本完好、陵园清晰、遗物珍贵而引起各界关注。其墓主也在2016年3月因“刘贺”玉印的发现而被宣布为先是昌邑王、后为汉皇帝、再为海昏侯的汉武帝之孙刘贺。

凭借曾经为帝而最后为海昏侯的经历,刘贺的记载要远多于大多汉代列侯。据文献记载,刘贺之父刘髆是汉武帝最宠爱的李夫人所生,天汉四年(前97年)被武帝立为昌邑王,在雄才大略的汉武帝的六子中,刘髆年龄最小。在汉昭帝去世后,因其“亡嗣”而需要择子为帝。在经过一番抉择后,当时已为昌邑王的刘贺就幸运地登上帝位。

虽然刘贺的生年史书未载,但从相关记述推断,他大体出生于征和二年 (前91年)左右,即位时在19岁左右。不过悲剧的是,刘贺即位仅27天后即被“群臣”所废。而其被废的原因,不同的文献近似的记载为淫乱,只有 《汉书·五行志》 认为刘贺失国是因其“狂乱失道”、“狂乱无道,缚戮谏者夏侯胜等”。

刘贺被废,臣下言“请徙王贺汉中房陵县”,被太后所止,“诏归贺昌邑,赐汤沐邑二千户”。在被褫夺爵位后,刘贺没有回到之前的昌邑王,仅在昌邑以“二千户”“汤沐邑”生活。而继之即位的汉宣帝一直警惕地监视着刘贺,直到确定“贺不足忌”后才在元康三年(前62)“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不过规定刘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使刘贺不仅不能回京朝觐天子,更不能拜祭宗庙,成为一个不完整的列侯。

到豫章就国的刘贺,一直生活在宣帝的监控之下。几年后在从扬州刺史那里得知“贺与故太守卒史孙万世交通”后,宣帝马上“制曰:削户三千”,使刘贺仅余千户食邑。很快,神爵三年(前59年)刘贺去世,豫章太守廖建议海昏侯除国,朝中“皆以为不宜为立嗣,国除”。

刘贺死后如何埋葬,这在汉史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但在略晚的文献却有隐约记述。如《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载,公元260年在“高贵乡公卒”后,“皇太后令曰:……昔汉昌邑王以罪废为庶人,此儿亦宜以民礼葬之”,与此相同的记述尚见 《晋书·帝纪》及后世转引。这里“亦宜以民礼葬之”的“亦宜”表明,在刘贺去世310年后的曹魏时期,社会上层还流传着刘贺以庶人“民礼”埋葬的记忆———这与海昏侯刘贺墓的巨大差异甚值深思。

而随着位于南昌新建区大塘坪乡观西村墎墩的海昏侯刘贺墓的发掘,这座墓究竟该如何称呼也就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比方说,在媒体的报道及相关介绍中,就出现了“南昌西汉大墓”与“南昌海昏侯墓”等不同的称谓。

一般而言,在一座墓葬发掘之后,如果这座墓原来没有流传下来的确定的名称,那发掘者就可据其所在的小地名对其命名,如“大云山汉墓”、“双乳山汉墓”、“长沙象鼻嘴一号汉墓”等等;也可以根据墓葬的时代及墓主的身份对墓葬定名,如“西汉中山王墓”、“南越文王墓”、“西汉长沙王后渔阳墓”等等。但若一座墓葬原来已有过去所遗留的名字,那问题就会复杂一些。如经发掘证实其原名有误,那么发掘者可以重新命名,也可以在原名已成地名的情况下,对该墓的旧有名称不改而遵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