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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后的民间信仰 浙江新制度共创社会文化效益(1)

2016-12-31 20:18:38      参与评论()人

中新网杭州12月31日电(方堃)你拜你的妈祖庙,我跪我的吴三公,这是中国民间信仰最真实的状态。

怎么看“民间信仰”?

“民间信仰是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广大民众信仰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地方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陈振华这样解释。

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中国东部地区农村民间信仰日趋兴旺,修庙之风不断,对农民生活影响广泛,且呈现无序发展状态,出现了种种问题。

面对处于模糊的灰色地带的民间信仰,浙江政府在全国率先创新民间信仰事务社会治理方式,通过结合“三改一拆”违法建筑的处置,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综合整治和登记编号,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给民间信仰“正名”。“正名”后的民间信仰,通过一条条新道路,正一步步踏出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无事放任有事封堵 反思民间信仰“社会治理”

“比干代表了公平,赵公代表了正义,关公代表了忠诚……在民间信仰中,各种神灵、圣贤、祖先身上,往往体现着人们所崇尚的道德楷模、伦理标准。”陈振华说,虽然各地信仰不一,但是总体而言其延续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祖有功,崇有德”的精神。

随着社会的变迁,民间信仰也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当下浙江的民间信仰带有神祇多、信众多、场所多、活动多等特点。2013年浙江省民宗委对该省的民间信仰场所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分布于该省11市各乡村的庙宇有34880处,超过浙江省的行政村数量。

“几年前我们去浙江台州一个村子调研,发现这一个小村庄庙庵竟达十九个。”陈振华表示,当下中国农村滥建小庙小庵情况普遍。且很大一部分小庙小庵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设施简陋、活动无序、安全隐患大等情况,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

此外,巫术迷信、抽签算卦、骗钱敛财等民间信仰中的陋俗,也给在转型期的中国农村和谐社会构建提出了挑战。但由于国家针对民间信仰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基层政府普遍存在“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状。

2004年2月15日,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某草棚庙宇火灾,致40多位老人死伤,这个惨痛的事件给政府敲响了警钟,治理非法民间信仰庙宇、活动势在必行。

“无事放任自流,有事封堵取缔,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陈振华表示,面对民间信仰这个基层社会治理的盲区,浙江政府决心把民间信仰纳入各级政府管理范畴,挖掘提升民间信仰文化内涵,摒除负面功能,探索一条新路子。

率先建立登记编号管理制度 给民间信仰“正名”

2015年的4月15日,浙江嘉兴秀洲区王江泾刘王庙举行了国家非遗项目“江南网船会”大型庙会开幕仪式。那天,浙江省民宗委向刘王庙颁发了该省第一张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证书,这标志着浙江开始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背后,是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小庙小庵屡建屡拆故事。

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海王村,时任村委班子曾“七拆”村里的三个小庙,但是屡拆屡建,收效甚微,当地农民甚至有“地上的庙能拆,心中的庙拆不掉”的说法。

从2005年起,浙江政府对群众的这种抵触情绪进行了认真反思。2007年,该地调整思路,由村民自行集资,把三个小庙供奉的尊神像进行集中改建,统一管理,成为正式开放的民间信仰场所,此举大受农民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