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14日电(见习记者 梅芳燕)“判决结果我们大部分是认可的,对个别的判决还是有看法。”13日,针对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南怀瑾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的判决,已故国学大师南怀瑾嫡孙南品仁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如是回应。他说,南怀瑾的精神财富属于天下人,也应由天下人传承弘扬,南家子孙不会占为私有。
南怀瑾先生1917年2月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县,客居台湾,2012年9月辞世,享年95岁。其一生致力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著有《论语别裁》、《孟子旁通》和《老子他说》等70多部著作。有学者评论,南怀瑾先生的功劳就是把传统经典变得通俗易懂,变成大家感兴趣、并且能够普遍接受的东西。
南怀瑾先生去世后,留下了丰富的著作和巨额版税财产,围绕其著作权和著作财产权归属问题,其子南小舜与南怀瑾生前在台湾创办的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争议。
该公司法人郭姮妟认为,2001年南怀瑾将作品在大陆境内的使用权授予了她,并将所得版税留作上海老古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的筹设和运营之用,南小舜无权继承。且2004年南怀瑾出示了《赠与书》,将所有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赠予了其公司,故该公司有权许可出版社出版系争作品并收取版权费。
“赠予没有认定到底真假,按照我们的判断是假的。”南品仁说,根据法律规定,南小舜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南怀瑾先生的著作权和著作财产权。
围绕上述争议,南小舜先后与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老古文化教育有限公司打了近四年官司。
2013年4月,南小舜状告复旦大学出版社未经合法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出版发行、复制南怀瑾作品,侵犯了第一继承人的著作权。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经过审判,要求被告停止复制、发行《南怀瑾选集》。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聊斋志异》是“专集之最有名者”。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老舍也曾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