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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新秩序逐步建立(2)

2016-11-11 12:02:53      参与评论()人

周小川:

我觉得中国的音乐产业到现在我们看到一些好的措施,如果这个游戏规则也就是版权保护规范制度一旦被完善并践行的话,音乐产业会迸发很多,不管实体也好,数字领域也好,包括著作权管理的服务领域、版权法律的服务领域、音乐人收入的税务筹划领域,会迸发整个大产业之下的各个链条的机会,如此,在这个行业里不可能都做成“BAT”,但是我们可以在里面切一些小的领域,专注做自己的事情。现在的全媒体,有直播的形态,有唱吧的形态、微信的嵌入音乐的形态,这些形态都会跟版权息息相关,也就是说我们肯利用我们的版权资源的话,去整合这些资源,那么我们的作品价值被放大,所以我们是看到希望了,全媒体下从事音乐行业根据我们自身的优势,在这个链条里面去切一块蛋糕,这是一个很好地机会。

黄颂舜:

现在经过这几年的进程,包括厂牌、唱片公司,他们对授权区域的规范其实越来越清楚,大家对版权的取得也越来越守规矩,甚至是我们所谓的录音著作权、包括词曲著作权的部分, 几乎只要愿意合作的,我们都会跟他们签有合作协议。那说到这个,其实就是讲到publisher 也就是词曲版权部分,虽然目前我觉得他还不是属于一个在互联网上一个主流的急需要被解决的问题,但是我觉得其实他是有进步。大家都知道除了从录音之外还要取得词曲的授权,即使是我们算是比较业内的人士,我们取得词曲版权也是非常繁琐、复杂。我曾经只是为了取得一首歌的词曲版权,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但是最后还是被否决了,不能使用。

杨奇虎:

盗版不仅仅是危害平台的利益,是对整个行业的破坏,我们也是希望版权的平台可以建立一个新的秩序,大家才能共同的共存、共荣、共同地发展。全媒体视域下传播渠道的演变对权力的保护提出了一个更高的挑战。传播条件的改变,对整个规则的建立提高了门槛。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变化就是从国家去年国家版权局开始,对整个行业(包括互联网行业)对无授权歌曲实施下线政策,整个环境慢慢地趋好。从我个人的判断来讲,中国数字音乐的元年应该从明年开始。因为不管是从音著协或者音集协,或者说平台也好。一是希望搭建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大家的习惯正在改变。二是版权的秩序在逐步建立,我们看到现在互联网盗版音乐作品确实比以前少了很多。任何一个国家不可能说我自己的互联网环境下没有盗版的东西,但是比以前一定好了很多。在这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我觉得未来的数字音乐产业肯定会有一个更好的发展。这是我从法律层面来看的一个观点。

修大普:

CAA的特点就是其资源足够大,他的肌理在于任何的版权最终归结点在于人,团队合力满足你的要求,很多的艺术家尤其是一线的艺术家,他们需要有好的平台,比如玩一个东西的时候玩一个音乐要找到最顶尖的制作人,玩电音的时候最顶尖的DJ来合作。他在CAA能够找到这些人,这就是CAA强势的地方。我们要把版权这个概念泛化,我们要用一个匠人的精神去做音乐,尤其现在全媒体的环境下去做宣传,如果没有一个好音乐的话,很难在这个上千万的曲库中以及在众多像网红、体育明星、电影明星中脱颖而出的,要足够优秀你才能去发展所谓的IP。很多知名的艺人,电影约交给好莱坞,巡演约交给我们的音乐部门,我们找编曲、制作人和企划人员,所有的人才聚集到一起产生光合作用,才能产生好的作品,所以团队的强大很重要。

主持人:

谢谢各位嘉宾!多年前我对比中国与国外的版权环境,当时几乎看不到希望。但是最近两年信心大增,因为我们消费者自己的版权意识已经在逐步地提高了。在我看来这种提高,除了版权保护政策的规范之外,音乐平台靠自己的服务让消费者愿意为音乐买单、建立多渠道合作是重要原因,消费者不仅可以买一首喜欢的歌,并且还可享受到其他的服务。我们希望政府和音乐平台以及音著协音集协共同发力,建设我国数字音乐版权新环境。再次感谢嘉宾及现场观众,我们下一届音乐产业高端论坛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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