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陕西社科院政法所副研究员 韩伟
错案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而司法检验失当是其重要诱因。我国宋代著名法医学家宋慈在其著作《洗冤集录》序言说: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在现代司法侦查中,各类鉴定同样是确定案件真实的重要方式,但鉴定的某些疏忽也极易引发错案。一般而言,鉴定人是法庭指定的最诚实的专家,与原、被告双方素不相识,没什么利害关系,因而他们必然受到信任。但是,鉴定专家也是人,人是可能犯错误的,即使是最有名的学者,也可能犯错误。发生于1945年法国的帕斯居阿尔案中,嫌疑人樵夫索勒拉有一双橡胶底的靴子,与犯罪现场的脚印相符。更巧的是,索勒拉的衬衣上也有血迹,虽然他声称是羊血,但鉴定表明是人血。再加上索勒拉在受讯时惊慌失措,更让警察们确认他就是犯罪人,于是他很快被重罪法庭判处终身苦役。然而,鉴定中被忽视的一个重大细节是,索勒拉衬衣上的血迹与被害人的血迹是否同一?后来的鉴定结论是否定的。更重要的是,被害人被证明是用石头砸死的,人死后,凶手又朝死者的喉咙扎了一刀,像所有死后的伤口一样,这一刀没扎出血,被害人的衬衣甚至领子上都没有血迹。事实是,索勒拉所述是事实,他照料过一位同伴,因此弄脏了衣服,那血迹来源于他那位受伤的同伴。
当然,不能忽视的是,权力、舆论等因素的不当影响,同样是发生错案的重要原因。“德莱福斯案”是19世纪末法国发生的一起著名冤案,该案最初仅仅是出于对笔迹错误的判断,如果庭审时稍加审慎,本可以避免冤错,但在新的证据和事实逐渐显露该案件可能是冤案的时候,军方大权在握的人却刻意去掩盖这是一起冤案,甚至在证据被找到后,仍一次次地故意制造假证,掩盖失误,甚至对试图主持正义的人施加迫害。可以说,在德莱福斯案中,从开始推动错案的形成,到后来千方百计掩盖错误,都不乏权力的影响,掌权者的褊狭、武断,直接导致了错案,更可怕的是,权力的偏执、傲慢,又使错案迟迟得不到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