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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个人几十年的行走,写一座城(2)_书评_新京报网(1)

2016-03-19 02:38:0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上接B02版)

城市与外来人,多年以后是否还是陌生人?

帕慕克的神奇之处,是找到了一个文字的入口和路径,让全世界读者都可以接近土耳其,尤其是接近伊斯坦布尔。他的笔触,带着我们深入这个城市的内在肌理,成为帕慕克小说的不变魅力,它也一样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中。只是在这本小说中,帕慕克比以往的追问更往前一步:关于城市与外来人。

一个叫麦夫鲁特的年轻人,十二岁,怀着纯真之心,带着脑袋里的“怪东西”,渴望融入眼前这个伟大的帝国之城,渴望成为其中的一分子,幻想着日后很多的可能性。

这是进城不到两个月的麦夫鲁特,爸爸看到儿子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城市的秘密,感到在儿子眼里自己是一个用特殊语言和城市交谈的智者,感到自豪并加快脚步,卖钵扎的爸爸对儿子说:“慢慢地你也将学会这一切……你既要看见一切,又要做一个隐形人;你既要听见一切,又要装作什么也没听见……每天你要走十个小时的路,但你要感觉自己一步路也没走。”晚上也出去卖钵扎的麦夫鲁特,对城里的事十分好奇:他们走进的街道、公寓楼、每家的大门、门铃、奇怪旋转的楼梯、电梯,爸爸是怎么知道如何使用、开关它们的……

年轻的麦夫鲁特在大街上尾随一个心仪的女人,他知道,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村里,如果有人像自己那样尾随姐姐,他一定会去揍那个畜生。“但是,伊斯坦布尔不是乡村。在城里尾随一个陌生女人的人,其实是一个有思想、日后也可能成大事的人。”

在伊斯坦布尔生活了二十年后,随着新路、拆迁、楼房、大广告、店铺、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的出现,他在二十年里熟知并习惯了的城市旧貌消失了,感到伤心;“与此同时,他更多地觉得城市在为自己改变,由此他又感到了一份欣喜。在他看来,城市并非自己走入其中的一个早已建好的地方,他喜欢把伊斯坦布尔幻想成一个自己在其中生活时建造起来的,未来将更加漂亮、清洁和现代的地方”。而那些城里的老房子,当自己还在村里甚至还未出生时就建好了,“它们拥有半个世纪的历史、暖气、电梯和高高的屋顶……在那些老房子里,自己依然还是城市的陌生人”。

时间再到三十三年后,麦夫鲁特眼中位于城墙之外的街区,全都变得彼此相似:窗户硕大的8-10层劣质高层公寓楼彼此挨着;街道歪歪扭扭;建筑工地四处可见;巨幅广告牌比城里的还要大;咖啡馆里坐满了看电视的男人……装有铁栏杆的过街天桥随处可见;广场和墓地里光秃秃的没有一棵绿树;每个街区,都长得一样:一座面对广场的塑像,一座清真寺;主街上总有一家银行、一两家成衣店、一个家用电器店、一家干果店、一家药店、一个报亭……

这个外来人在城市中,四十年间大多数的体验是通过“行走”来实现的。他喜欢一份更接近街道、人群、夜晚的差事。“他走了二十九年的街道,早已成为他灵魂的一部分。”和顾客们开玩笑、敲他们的门、行走在上上下下无尽的人行道上,是他熟悉、喜欢的事情,而不是待在办公室里……

应该不能简单地去评价这本书就是从一个街头小贩的视角,写伊斯坦布尔几十年的变迁。也不应该把它归类成土耳其版本的余华《活着》,帕慕克在写作手法上并无突破,但他至少写出了一点,深幽的关于“行走”与理解一个城市的别样感觉。

行走,对于理解一个城市有多重要?如果你读过朱天心的小说《古都》,大概就能体会,它其实是朱天心用双脚长年在城中生生走出来的切肤体验。一个叫麦夫鲁特的人,几十年不间断地“行走”,帕慕克可以带着我们感受到故事中城市的细密纹路,去体验一个陌生城市的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