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包教晓”栏(Ask the Times)8月4日的题目十分“吸睛”:“何以每盒鸡蛋十二只?”(“何以鸡蛋是一打装?”)为答读者此问,该报的饮食业记者走访了蛋业行家(大规模鸡蛋“生产商”的行政总裁),得出了非常有趣、具启发性却不一定正确的答案。原来,恺撒大帝于公元前五十五年前后入侵并占领英伦时,大军把包括度量制在内的罗马“先进文明”引进英国;罗马人于公元四百年左右败走英伦,据此,英国很快发展出一套今人所称的“盎格鲁撒克逊及罗马”的度量制度,由于时蛋售价一便士,一先令十二便士(1971年英国才改行货币十进制),因此鸡蛋(其实是所有在市场出售的蛋类)每个“出售单位”为十二只,售价刚好一先令。这种“考据”十分粗疏。第一,千多年前何来盛装一打蛋类的“载体”;第二,当时一便士的购买力是否只值一只鸡蛋?
无论如何,鸡蛋“一打一盒”的习俗,随英国殖民新大陆时传进美国,为“土著”接受,寻且成为日常生活的市场常态,挥之不去。虽然英国于1874年采取新制,鸡蛋可以“散买”,但一如今日部分港人出于怀旧恋殖的心态,美国人对若干“英制”不离不弃,对“先祖家”之变遂熟视无睹,吾行吾素,仍行“一打一盒”制。时至今日,美蛋的“盒制”仍以一打为单位——有半打、一打、一打半和两打……
世界各地卖(鸡)蛋的情况,笔者好像未见有专文谈及,从有限的“肉眼所见”,在大中华地区似以“逐只计数”较普及,当然,超市毫无例外,无论中外,俱以售卖“盒装蛋”为主,而数量以半打及一打最普遍,香港的是否如此,待考;由于香港出售的蛋,来源庞杂,盒装的数量可能远比此多元,只因本栏是“闲读偶拾”而非“闲逛偶拾”,笔者因此没有上超市和街市“偶拾”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