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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博物馆的……光荣与耻辱(1)

2016-08-21 11:30:17      参与评论()人

菲利普·德·蒙特贝罗和马丁·盖福特合著的《艺术的对话》(马洁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年1月)是一位世界著名博物馆的资深馆长(蒙特贝罗曾任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馆长,历时三十一年)与一位艺术评论家在世界各地艺术博物馆中面对伟大艺术作品时的对话,这种情形很容易引起专业研究者和普通读者的不同期待。两位作者的想法似乎是更多希望满足后者的期待:“我们想写一本书,既不关乎艺术史,也与艺术评论无关,而是把自己对艺术品的欣赏和体验与读者分享。换句话说,我们不写历史,也不涉及理论,只想尝试揭示在某种特殊场合观摩一件艺术品时的真情实感。同时这也是任何人观察任何事物的唯一方法。”(第9页)蒙特贝罗强调:“这本书交织着我们的感受和反响,贯穿其中的是我们彼此间的对话。书中讲述了我们如何体验艺术,如何看待艺术,如何思考艺术……。”(13页)很显然,这是两位资深人士在博物馆现场的个体感受和即兴对话,不是充满“干货”的专业研究式解读,也不是面对观众的“深入浅出”的作品导览。原书名“与艺术的约会”(Rendez-vous with Art)似乎更能传达出“对话”的个体性和邂逅性。那么,对于我来说,更希望在这种即兴对话中了解这位博物馆馆长对博物馆与艺术品之间关系的真实看法,甚至期待读到蒙特贝罗对于大都会博物馆在过去遭遇的收藏丑闻的反思。当然,后一种期待是落空了,关于“大都会”(篇幅很短的第六章)只是谈及2004年买进的杜乔作品。

作为艺术博物馆的馆长,在蒙特贝罗的即兴对话中关于博物馆的历史与现实的论述尤其值得关注,虽然他强调自己更感兴趣的是艺术品本身。在第十七章“鹿特丹:博物馆和它的不如意”,蒙特贝罗谈到了一个艺术博物馆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问题:“18世纪以前布置展品时,不是沿着装饰线(讲究对称、大小相近等),就是依照美学标准(根据作品色彩、反映的情感等分类)。到了18世纪,布展方式兼具了教化功能,或者按照作品的时间、画家的派别,或者以表达的主题或功能分类。到了18世纪晚期,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等展馆首开先河,由艺术史学家负责规划展品。那位史学家就是克里斯蒂安·冯·麦歇尔,他借鉴了另一位艺术史学家路易吉·兰齐的做法,后者曾在乌菲齐美术馆按照时间和画派布展,并创下为展品制作展目的先河。”(174页)实际上,布展方式的变化背后有着相当复杂的历史内涵,蒙特贝罗在此没有展开更详细的论述。根据美术史家杰弗瑞·艾布特的研究,自十八世纪晚期乌菲茨画廊的美第奇家族艺术藏品开始逐渐按照历史学的原则布展,画廊副管理员兰齐在1792年于佛罗伦萨出版的《意大利绘画史》清晰地阐述理这些原则。他认为艺术品必须“有系统地”展示,以促使学生能在欣赏这些作品的艺术风格的同时,理解它们在历史上的联系。而瑞士艺术家麦歇尔为贝尔维德累宫画廊(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的前身)设计的布展方式是遵循“艺术的可见历史”的原则,运用了按照不同国家流派的艺术发展进行编年叙述的方法,使艺术史具体化,并且具有教育功能。但是这种原则和方法却受到鉴赏家们的反对,他们坚持在审美上对作品的取舍原则。到1793年开放的卢浮宫博物馆,争论仍在延续,系统化和历史性的观点被认为是符合人民需要的革命原则,艺术作品的布展可以成功地作为艺术风格和历史的例证。有点奇怪的是,作为来自法国家族、对卢浮宫非常熟悉的蒙特贝罗没有就已经提到的“教化功能”继续前行到卢浮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