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就诗歌翻译的目的而言,它首先应该为我国的诗歌创作提供某种借鉴,这项工作的进行和完成,应该有利于推动中国诗歌的繁荣,新诗发展的历史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正如新诗创作应该追求自然的节奏、自然的韵律,我们在诗歌翻译中也应该提倡一种自由的、开放的风格,不局限于对原诗在字词方面的刻板对应,也不对原诗的格律作机械的移植,注意捕捉内在的神韵,以自然、流畅为准则,力求在更本真的意义上译诗为诗。如果经过了这样的语言转换之后,读者见到的译诗仍然可以被确认为是一首优秀的诗歌;那么,我们似乎可以说,诗歌就是那经受了翻译考验的东西。当然,这有赖于我们的翻译工作者留住了可以留住的东西。
作者简介:
汪剑钊1963年10月出生于浙江省湖州市。外国诗歌史研究方向硕士,中国新诗史研究方向博士。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文学研究所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代诗研究、俄语诗歌研究和比较文学研究。出版有:专著《中俄文字之交》、《二十世纪中国的现代主义诗歌》、《阿赫玛托娃传》、《诗歌的乌鸦时代》(诗文自选集)等;译著《订婚的玫瑰——俄国象征派诗选》、《俄罗斯白银时代诗选》、《自我认知》、《俄罗斯的命运》、《波普拉夫斯基诗选》、《二十世纪俄罗斯流亡诗选》、《普希金抒情诗选》、《曼杰什坦姆诗全集》等,编著《茨维塔耶娃文集》、《王尔德唯美主义作品选》、《千家词选评》等,总计三十余种。业余从事诗歌写作,其作品散见于《诗刊》、《人民文学》、《十月》、《北京文学》、《中国作家》、《大家》、《山花》、《作品》、《诗歌月刊》等纯文学刊物,并有作品入选国内外数十种诗歌选集和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