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皆好笑之极,无味扯淡之极,回思则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岂别部偷寒送暖,私奔暗约,一味淫情浪态之小说可比哉。
足见所谓“至情”并不是借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来证明,而是体现在“你一夜咳嗽几遍?醒几次?”这种日常性的生活关怀中,恰恰呼应了第五十八回藕官与菂官之间的“痴理”,即“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
此外,宝黛爱情关系中各个发展阶段都恪守着伦理范畴,如宝玉亲口对黛玉表示,“我心里……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又如宝玉对黛玉的情感保证时说道,“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僭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曹雪芹仍然把两性之爱与男女之情安置在伦理秩序与道德规范中,而非一味地与外在礼法相对抗。
03
有一种爱叫做分手而不放手
《红楼梦》改用自己独创的“痴理”取代了《牡丹亭》中“死去活来”的说法,认为分手而不放手的方式,绝不是一死了之,而是让爱留在心中,跟着自己继续活下去。
菂官后来补了蕊官,也是一般温柔体贴,人们责她喜新弃旧,她的答复是,“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义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这一大段描述,一方面呼应了前面所提出的“日久生情”观,另一方面表明了并不是只有死亡才能证明“至情”。若能心中长存情感的纯度、厚度与持久度,那么是否续弦改嫁便纯粹是无关紧要的外在形式。
除藕官之外,小说中还提供了一个实例作为体证:第二十九回贾母带领全家到清虚观打醮的时候,贾母作为七十岁的老人家,对于早已过世的伴侣仍然一触碰记忆就动容流泪,正体现了至情和痴情的最高境界。
换句话说:守寡的、殉情的不一定都是出于真爱,续弦的、再嫁的也仍然可以对旧人永葆真心。甚至可以说,“为情而死”根本就不是真爱,通常那只是缺乏承担的勇气或一时的情绪冲动。
再加上世上永远没有人可以做得到“死可以生”,这种至情说恐怕只是廉价的浪漫包装,强烈却空洞,美丽而危险。爱的意义只有对活着的人才存在。用死去证明爱,最多只能证明一时的激情,却不能证明一生的真情。在孤独、痛苦的现实人生中努力活下去,心中的挚爱才有永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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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以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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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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