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阿加莎·克里斯蒂花费了很大心力将“福尔摩斯”变成“波洛”——侦探的形象被从单纯需要仰望位置驱逐出去,而呈现出更加复杂多样,体现人情人性的面貌。有趣的是,到了今天,兜兜转转之后,波洛却被塑造成了福尔摩斯。而要理解这种侦探形象的变迁轮转,必须要结合侦探小说的历史发展与不同时期的侧重功能。
侦探小说功能变迁:从智力游戏到社会之镜
毫无疑问,最早的侦探小说是贵族趣味的作品。追溯侦探小说的历史,在经历了哥特小说的影响之后,首部拥有相对成熟的侦探小说雏形的作品诞生于1841年4月,美国诗人兼作家爱德加·爱伦·坡在《葛雷姆杂志》上发表了著名小说《莫格街谋杀案》,基本上被认为是现代侦探小说的始祖。小说中登场的名侦探杜宾是一位没落贵族,举止衣着都非常上流人士。在三篇关于杜宾的小说里,坡为今后的侦探小说家确立了几种非常重要且沿用多年的模式,例如助手写作(便于吹捧侦探,且不提前揭示谜底)、密室谜题以及安乐椅侦探(侦探不去现场,在安乐椅上通过思考解决多年前的悬案)等等。同时,这些小说也奠定了侦探推理小说的基调:主要体现的是思维和解密的乐趣。用今天的流行词来说,就是“烧脑”。
与此同时,英国社会上开始流行一种通俗文学,被称为奇情小说(Sensation)。一般都讲述的是犯罪和神秘事件,主要靠案件本身的复杂离奇吸引受众,不太考验推理和解谜能力,后续逐步发展成“惊骇小说”(Shocker)或者“惊悚小说”(Thriller),强调的是给读者带来心理刺激。在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随着警察机构的完善,讲述犯罪的小说越来愈多,一些伪纪实小说开始出现,主要是以警长/探长为第一人称讲述自己如何抓捕罪犯的,被称为罪案小说(Casebook)。这类小说可能会在奇情小说中加入部分侦破谜题的推理过程,为侦探小说的流行创造了基础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