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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形象考古:《东方快车谋杀案》不再有人性的探索

2017-12-01 09:03:24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封闭的车厢里,一位乘客深夜惨遭杀害,胸口连中数十刀,凶手到底是谁?精彩的剧情让《东方快车谋杀案》成为公认最好的推理小说之一。迄今为止,《东方快车谋杀案》由于广受欢迎,已经被数次搬上银幕,包括1974年电影版,2001年电视电影版,2010年英剧版,2015年日剧版以及2017最新版。如今,新版电影已上映两周,得到的评分无功无过,非常平庸:豆瓣评分为7.1,Imdb 6.7分,烂番茄好评度59%。然而,这种折中的分数背后是两极分化的激烈评价:一些没有接触过原作的观众觉得这部是一部不错的悬疑电影,卡司强大,演技合格,场面精彩……另一些对原作有所了解的观众则不能接受推理大幅度的减弱和侦探形象的突变,认为本电影是一次失败的改变。

《东方快车谋杀案》海报

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一次原著党与创新派之争,在每一次对著名作品进行演绎时都会发生。但细究之下,并非这么简单。波洛在新版电影中变身偶像派的过程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侦探小说中形象的改变,甚至折射出作为通俗文学的侦探小说的社会功能和审美变迁。

新时代的偶像派:当波洛变成福尔摩斯

赫尔克里·波洛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中的著名比利时侦探,出现在其33本长篇小说和48篇短篇故事中,是文学史上最杰出、最受欢迎的侦探之一。在最后一案《帷幕》中去世时,波洛的死讯当时还被《纽约时报》以头版发布。在2017年的新版电影中,演员呈现出的形象完全颠覆了原著描写,被很多侦探迷认为“不像波洛,更像福尔摩斯”。

首先从外表上,这次的新波洛显然比以往“变帅了”许多。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阿加莎·克里斯蒂写道:“波洛身高不及五尺四寸,但是拥有极高贵的情操。上唇留着笔直工整的八字胡。全身上下保持着一尘不染。我相信,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让身子挨颗子弹,也不愿衣服沾到脏灰。”再结合其他小说中的种种描述,基本可以总结波洛呈现的形象为一个鸡蛋头、矮个子、留着八字胡、有大肚腩,爱穿笔挺衣服和漆皮鞋的比利时人,整体形象带有喜剧色彩。在新版电影中,波洛显然不是这样,他成了一个瘦高、蓝眼睛的绅士,发型和服装都恰到好处,胡子也更加茂密和隆重,外表上并没有值得被嘲笑的地方。因此,当电影中的其他角色按照原著对波洛说“你看起来很可笑”的时候,观众难免会觉得莫名其妙。

除此之外,在行为举止上,电影版波洛和原著版波洛也大不相同。原著版波洛是一个极其不爱运动的人,因此也从来不主张物证推理也从不追逐犯人,只喜欢坐在安乐椅里动动脑细胞。老版电影《阳光下的罪恶》里,身材不佳的波洛穿着背心式泳装,装模作样地在海边及膝深的水里蹬几下腿就算游过泳了,这一情节活灵活现地演绎出他滑稽又笨拙的特质,让人哑然失笑。他温文尔雅,对人非常有礼貌,爱唠叨,甚至可以说有些婆婆妈妈,没有明显高人一等的气魄。新版电影中,波洛则是个偏执狂,是对鸡蛋大小严格要求,看不得别人领带歪斜的强迫症,他说话相当直来直去,爱给人脸色,十分傲慢地宣称自己是最厉害的侦探,喜欢在刚见一个人时洋洋得意地宣告自己已经猜出对方的职业或者从哪里来等信息,并欣赏对方不可置信的目光。在凶案侦破上,为了更有戏剧张力,波洛成为了身手敏捷的格斗高手,撬门、扭打、奔跑追逐无所不能,甚至爬上火车顶部像敏锐的猎犬一样搜寻现场——这一切都非常像福尔摩斯。

台湾著名小说评论家詹宏志曾经评价过:“福尔摩斯那种专注、忘我,又带点孤傲自诩的个性,是侦探小说‘克里玛斯’(Charisma,意思是超凡的个人魅力)的部分。”福尔摩斯的一系列特质描写,例如偏执、多才多艺、头脑和身体都很灵活、热衷于展露智慧获得崇拜等等的目的只有一个,即从常人中脱颖而出,形成伟大的“超人”形象。读者或者观众面对这样一个明显区别于普通人的天才,印象会更深刻,也更容易认同他是一位遗世独立的神探,产生崇拜和迷恋之情。也许这正是新版导演选择将波洛改编成又一个福尔摩斯的原因。

但原作者显然不愿意将波洛塑造为“超级偶像”。事实上,在最开始创作波洛这个角色时,阿加莎确实对福尔摩斯的特质有部分模仿,但是她很快就修正了角色设定,让波洛走向了另一个方向——侦探从神坛上走下,变成了活生生的人,和芸芸众生一样在外貌上或多或少有一些“缺陷”,也有不擅长的领域和行为举止上的小毛病,亲切得就像每个人身边的朋友。正是作为“人”的特质,形成了波洛办案的主要基础。由于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啰嗦可笑的胖子,波洛让嫌疑人证人放松警惕,不知不觉对他敞开心扉,套起话来如虎添翼。同时,正因为波洛对人性有着深刻的洞察,也很容易对其他人抱有同理心,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思考问题,所以总能在看似平淡无奇的日常聊天中发现不同寻常的疑点,从而抽丝剥茧地挖掘出真相。隐没在人群里的“能够看清每一个人的眼睛”是波洛的特色,也是波洛的人之光辉。

这种人性的光辉和《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故事内容是十分契合的。故事中的受害者曾是一名绑架并杀害一个小女孩的罪犯,破坏了数个完整家庭,制造了令人发指的悲剧,但侥幸逃脱了法律的惩处。多年后,在东方快车上,受到他伤害的人们合力将他谋杀,完成了一次迟到的正义审判。有史以来第一次,追寻真相的侦探站在了凶手这边——知道真相的波洛最后选择了帮助他们隐瞒。波洛的行为既可以说是在支持正义,但也可以说是在助纣为虐,他走入了法律和道德中间暧昧的灰色地带,和大多数人一样痛苦,迟疑,在正义良心和公理规则之间摇摆不定,最终,感情占据上风,他默许了这群复仇者们的刺杀行动。也许有读者会不认同这种所作所为,但比起其他总是面对邪恶凶手,名正言顺为社会除暴安良的正义神探来说,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经历无疑让波洛作为“人”的形象更为生动。

可以看出,阿加莎·克里斯蒂花费了很大心力将“福尔摩斯”变成“波洛”——侦探的形象被从单纯需要仰望位置驱逐出去,而呈现出更加复杂多样,体现人情人性的面貌。有趣的是,到了今天,兜兜转转之后,波洛却被塑造成了福尔摩斯。而要理解这种侦探形象的变迁轮转,必须要结合侦探小说的历史发展与不同时期的侧重功能。

侦探小说功能变迁:从智力游戏到社会之镜

毫无疑问,最早的侦探小说是贵族趣味的作品。追溯侦探小说的历史,在经历了哥特小说的影响之后,首部拥有相对成熟的侦探小说雏形的作品诞生于1841年4月,美国诗人兼作家爱德加·爱伦·坡在《葛雷姆杂志》上发表了著名小说《莫格街谋杀案》,基本上被认为是现代侦探小说的始祖。小说中登场的名侦探杜宾是一位没落贵族,举止衣着都非常上流人士。在三篇关于杜宾的小说里,坡为今后的侦探小说家确立了几种非常重要且沿用多年的模式,例如助手写作(便于吹捧侦探,且不提前揭示谜底)、密室谜题以及安乐椅侦探(侦探不去现场,在安乐椅上通过思考解决多年前的悬案)等等。同时,这些小说也奠定了侦探推理小说的基调:主要体现的是思维和解密的乐趣。用今天的流行词来说,就是“烧脑”。

与此同时,英国社会上开始流行一种通俗文学,被称为奇情小说(Sensation)。一般都讲述的是犯罪和神秘事件,主要靠案件本身的复杂离奇吸引受众,不太考验推理和解谜能力,后续逐步发展成“惊骇小说”(Shocker)或者“惊悚小说”(Thriller),强调的是给读者带来心理刺激。在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随着警察机构的完善,讲述犯罪的小说越来愈多,一些伪纪实小说开始出现,主要是以警长/探长为第一人称讲述自己如何抓捕罪犯的,被称为罪案小说(Casebook)。这类小说可能会在奇情小说中加入部分侦破谜题的推理过程,为侦探小说的流行创造了基础背景。

而真正带领侦探小说走向繁荣的,就是目前传播最广的福尔摩斯。从诡计设定、情节描写和文学价值上看,阿瑟·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未必算得上顶尖,但其之所以有着跨时代的意义,在于自1891年7月起登载在《海滨》(Strand)杂志上开始,将侦探小说从少量的游戏之作正式引入了大众视野,同时确立了首位比较成熟明确的“大侦探”形象。福尔摩斯系列的成功无疑给侦探小说的流行创造巨大机遇,19世纪80年代后期,侦探小说的开始出现创作高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比起最早的侦探小说而言,福尔摩斯系列之后侦探小说算是走向了大众,但由于当时教育并不普及,主要的书写者还是贵族和上流人群。同时,读者也基本以中产阶级-上流人士为主,很少涉及底层人群。而这群读者需要的并不是低俗、恶劣、血腥的场景描写,他们期待的是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阅读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残忍罪案,然后运用自己聪明的头脑抽丝剥茧,随着侦探一起探索结局。这时的侦探小说区别于门槛较低的漫画等娱乐形式,也区别于普通街头巷尾流传的毫无章法的凶案传说,主要功能是为想要烧脑的人们提供刺激和消遣。正如英国著名诗人兼侦探小说迷的W·H·奥登所说:“侦探小说的最奇妙之处在于它恰好最能吸引那种其他形式的‘白日梦’文学无法影响的人。医生、牧师、科学家或艺术家这些事业上相当成功的职业人士是典型的侦探小说迷;他们喜欢思考,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饱学之士,因此绝对无法忍受《周六晚报》、《真实的告解》、电影画报或连环漫画等读物。”

在这样的背景下,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开始了。一大批非常杰出的侦探小说家逐渐出现,如埃勒里·奎因、约翰·狄克森·卡尔、约瑟芬·铁伊等等。黄金时代侦探小说家对解谜推理推崇备至,一切都是为了智力游戏而服务,文学性和故事性都放在次要的位置。这是一个“智慧文学”的巅峰时期,每一部小说就是一个谜团,而能够公平列出所有线索,却依旧让读者抓耳挠腮的作品被认为是最优秀的。英国作家奥斯汀·弗里曼在《侦探小说的艺术》(1924)中指出侦探小说绝不能同“纯粹的犯罪故事”相混淆,侦探小说是为了让读者获得“最大的智力上的满足”。著名侦探小说家S.S.范·达因认为,侦探小说的人物“仅仅是满足逻辑思辨的需要”,因为任何更深入的描绘将会“在叙述中形成阻碍”。因此,当时许多作家和评论家提出过侦探小说创作的规则,著名的如诺克斯的“十诫”和范·达因的“侦探小说创作二十条”,都是强调侦探小说最重要的是推理过程。

因此,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谜团和诡计的成分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各种谜团和诡计可能的模式被一一展现,不管是杀人手法、灭迹手段、隐藏方式,还是作家自己的故布迷阵等等,以约翰·狄克森·卡尔为例,其创作的密室多达数十种。同时,侦探小说为了推理,也在设定上相对来说比较单一,例如一般选择封闭的环境、有限的嫌疑犯、不在场证明的排除等等方式来确定凶手。在黄金时代的二十年内,侦探小说中的诡计、谜团类型和解答手法几乎被开发殆尽,之后再难推陈出新,这也是很多推理爱好者依旧愿意在今天推崇和重温黄金时代的原因。

由此,不难理解,既然这一时期的侦探小说主要是强调智慧的重要性,具有超凡智慧的大侦探自然成为了绝对的主流,对侦探的偶像崇拜风潮一发不可收拾,很多作者都恨不得像描写拥有超能力的超级英雄一样描写主角侦探,造成了一大批的神探诞生,例如美国作家雅克·福翠尔塑造的凡·杜森教授、英国作家G.K.切斯特顿笔下的布朗神父等等。凡·杜森教授被称为“思考机器”,拥有很多学术头衔,最擅长破获不可能犯罪,精通各方面的知识。布朗神父是一位极为睿智的犯罪专家,随身携带一把雨伞,谈笑之间就能解开犯罪的真相。这些侦探们大多都具有非常强烈的个人魅力,并且似乎总是独居和不近人情,游离在尘世之外。

在黄金时代的小说家中,阿加莎·克里斯蒂恐怕算得上是个异类,尽管她也开创了很多新的诡计和手法,例如暴风雪山庄杀人模式,叙述性诡计等等,但比起其他侦探小说家来说,阿加莎·克里斯蒂可以说是最不吝于展现人性和社会景象的。她开创的“心理推理”潮流主要的侦破方式就是让侦探深入人心,询问:谁有动机杀人?为什么杀人?杀人后谁会得益?嫌疑犯为什么撒谎?等等。

阿加莎深信人性的复杂,往往不会过度渲染离奇夸张的案子,而喜欢写作日常生活中看似平常的人犯下的罪行。在其小说中,凶手往往们都是普通人,《尼罗河惨案里》犯下罪行的是看似深情的丈夫,在《无人生还》里是受人尊敬的法官,在《罗杰疑案》中是救死扶伤的医生,在《杀人不难》中是独自抚养弱智弟弟的软弱村妇……藉由错综复杂的案件,展示的其实是人性中那些看似平淡无奇却往往暗藏杀机的细节,讲述的是那些渴望掌握人生而走上歧途的人们,最终“人人都有谋杀的欲望”,这洞彻人心的“恶”之表达让阿加莎的小说非常注重以情动人。

同一时期的侦探小说家多萝西·L·塞耶斯说:“侦探小说中的爱情越少越好”。阿加莎却热衷写爱恨情仇。和《东方快车谋杀案》齐名的另一部著作《尼罗河上的惨案》破案过程同样并在黄金年代的诸多小说中不算最为突出,但赢在了人性剖析上。贫穷女孩的男友被富有的闺蜜横刀夺爱,于是她抱着复仇之心从欧洲一路跟随到埃及,伺机杀人。最精彩的莫过于这位男友如何展现人性中最懦弱、无耻、随波逐流的一面:他既为了爱情和财富抛弃了前女友,却又帮助前女友一起杀掉了新婚的妻子,希望享受遗产,实在令人唏嘘。

多年过去了,关于人性的剖析从未过时,这就是人们为什么愿意一再观看这部已经知道结局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哪怕在海报上写明“十二嫌犯合谋杀人”,也会有相当多的观众愿意走进电影院,重温这部经典作品。这也是为什么1974年电影版本获得了诸多好评,其最大的成就即对人物的塑造。一个个嫌疑人被询问时的反应各不相同、惟妙惟肖,让人无法忘怀。言语傲慢、盛气凌人的俄国贵族夫人,喜欢听仆人念诗,随身带着勋章和旧照片;扭扭捏捏的传教士由于心虚常常故意回避侦探探究的眼神;来自美国的老妇人总是一点事就爱大惊小怪,絮絮叨叨个没完没了……正是这群形形色色,有着不同性格,说谎技巧也有所差异的的人在举手投足间不自觉露出的破绽让波洛找到了案件的真相。

刺激年代与偶像重塑

尽管珠玉在前,新版的《东方快车谋杀案》还是选择了抛弃掉过分冗长的推理过程与交谈对话,加入格斗,枪战等等剧情,再配合紧张激烈的配乐与丰富的景别转换,更具有商业片气息。由于去掉了人性探索的推理过程,而过度展现侦探的才能,本质上这与当今那些超级英雄电影所蕴含的主题别无二致。这种选择可以说是导演出于个人趣味的一厢情愿,但其实类似的变化并不只是在这部电影上发生,而是一种趋势:在之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神探夏洛克》等影视作品中,也有弱化推理,偶像化主角,加强动作戏和爱情戏的状况,只是因为波洛的原著形象和“偶像侦探”差别太大,所以显得更加明显。并且,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变化更符合现代大众的审美趣味。

解谜推理小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1930年,正当黄金时代如日中天之时,英国作家和书评家安东尼·伯克莱就预言:“简单纯粹的犯罪解谜,完全仰赖情节设计而不擅角色塑造的小说时日,已经落在审判者的手中。侦探小说已经来到一个阶段,未来侦探或犯罪的小说,吸引读者兴趣的心理层面,将超过数学成分。”他的预言是准确的,1940年代,从美国掀起的犯罪小说浪潮逐渐发展到全世界,压倒性地从销量上战胜了推理小说。

一方面,二战后岌岌可危的社会环境让大量犯罪迸发,道德感缺失,黄金时代赖以生存的各种动机例如婚外恋的不道德等已经不再成为人们能够感同身受的问题。另一方面,大量现代调查中先进的科学技术兴起——DNA鉴定、微物证据、计算机数据分析——古典神探不得不和这些新技术竞赛。指纹验证就能解决的案件,如果还要经过一番考证和推理,难免显得可笑。同时,电影、电视逐渐普及开来,视频作品夺走了传统读者的同时,如果作家想要把推理小说卖给电视台或者电影公司,就必须加入适合进行视觉化改编的情节,如动作戏、性和暴力等等。不可否认,很少有侦探电影或电视可以在智力和视觉感官上两方面都提供给读者足够的刺激。

当然,在传统的解谜小说没落之后,侦探小说又发展出了以日本小说家松本清张为代表的“社会派”,试图用故事昭示和揭露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社会问题。此外还有“硬汉派”侦探小说代表雷蒙德·钱德勒,着重在案件中进行侦探本人的魅力塑造,让不羁的硬汉用强硬的拳头和聪明的脑子破获案件。还有岛田庄司为代表的,试图回归解谜推理“新本格”等等,但这些风潮都没有维持太久。甚至可以说,在日本以外的大多数国家,这些小说并没有进入主流。

但从表面上看,侦探和罪案类小说依旧是畅销书榜上名列前茅的作品,在书店最重要的位置上常有一席之地。但是不难看出,当今流行的小说更多的是用于寻找刺激的惊悚悬疑小说,与英国当年流行的“奇情”小说更加类似,不注重推理的细致过程,甚至也少有作品注重反映社会,而是更偏向娱乐。台湾评论家詹洪志对于当代侦探小说评价道:“如果我们愿意放弃寻找‘新花样’的期待,而愿意找一本‘好看的’小说来看,我却可以说,在技巧的成熟与布局的奇诡上,在背景的准确和角色的深度上,以及在叙述节奏的明快上,经过历史磨练的当代小说,成绩是超过古典作品的。或者简单的说,现在作家的推理小说,在‘娱乐’的专业上,是超过古典作品的。” 当前的时代需要的是更新、更离奇、更富有刺激的作品。连环杀手在各种影视作品中反复出现让人们对成吨的血浆和残忍的谋杀司空见惯,大众很难愿意静下心来看几个人坐在封闭的房间里唠叨两个钟头——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新版《东方快车谋杀案》中那些对场景转换的追求和特效剧情的增加也实属顺势而为。

无论如何,一个年代已经和东方快车的辉煌一样结束了,这部承载过无数文人骚客和明星贵族的铁路宫殿在2009年踏入了最后之旅,按照一位英国记者报道,当最后一趟列车到达终点站时,无精打采的乘客一涌而下,四散于蒙蒙的晨光中,这辆曾经显赫一时的列车就此无人在意地寿终正寝。而早已不属于这个年代的人们,也将告别老旧的车厢,向新的偶像奔去。

关键词: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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