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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四世》中的“父子”:孚斯塔夫与哈尔王子(1)

2016-03-03 09:54:50  文汇报    参与评论()人

 史志康

为纪念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莎士比亚逝世400周年,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日前在上海大剧院上演了“王与国”三部曲:《亨利四世》(上)、《亨利四世》(下)和《亨利五世》。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中的孚斯塔夫(本文中所有译名和译文源自梁实秋译本)角色演得相当够味,和我脑子预想的那个顶着爵士头衔的混世魔王孚斯塔夫几乎是严丝合缝。

舞台上的孚斯塔夫,似乎有一颗狮子头,头发和络腮胡子连在一起宛如狮子的鬃毛,他眼睛四面观看、与人说话时的那副神气,似乎在告诉所有的人:“野猪头酒店”是我的王国,在酒店聚会的浪荡子们是我的臣民。他的肚子似乎就是一个鼓,因为他是一个酒桶,特别喜欢喝葡萄酒,他说:“好的白葡萄酒有两种作用。它直达到脑筋里;把围绕在那里的所有的愚蠢的迟钝的浊陋的湿气全烘干了;使得它有理解力,活泼,有创造性,充满了活跃的火炽的有味的意象;这些意象运送到声音里,舌端上,产生出来的结果,便是绝好的才智。”有趣的是,孚斯塔夫把自己狮子一般的脸和酒桶一般的肚子还可以巧妙地“连在一起”,因为,在这张脸上,还有一张谈锋甚健、辩才无碍的嘴,他挺着大肚子厚颜无耻地吹牛,把王朝兴亡盛衰的庄严历史剧变成一出使满座倾倒的笑剧、闹剧。他说:“我的肚子里装满了无数的舌头,没有一个舌头会说任何其他的字,除了我的名字。如果我有一个普通大小的肚子,我会是全欧洲最活泼的一个人:我的肚皮,我的肚皮,我的肚皮毁了我。”

有一次,孚斯塔夫酒喝多了,午后倒在木凳上死死睡了一觉,醒来问时间,哈利王子回答说:“白昼几点钟,与你何干?除非钟点是一杯杯的白酒,分钟是阉鸡,时钟是鸨妇的舌头,钟面是娼家的招牌,神圣的太阳是个穿着火焰色缎子袍的风骚美貌的姑娘,我看不出你有什么理由要多管闲事打听现在是什么时候。”因此,孚斯塔夫生活的主要内容是酒、阉鸡和风骚美貌的女人。他的钱来自哪里呢?来自坑蒙拐骗,更主要来自做夜间强盗,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们算是戴安娜的猎户,绿林的绅士,月亮的情人。”借用弗洛伊德的概念来描述,孚斯塔夫只知道“快乐原则”,极少顾及“现实原则”。

哈尔王子呢?在《亨利四世》中的总是跟孚斯塔夫混在一起、放浪形骸的王子,怎么变成了一代英明君主?正如《亨利五世》开头坎特伯来大主教所说:“他的少年时的行为并没有这种预示。他的父亲刚一断气,他的野性收敛了,好像是也死了;是的,就在那时节,深谋远虑之心像是天使似的来了,鞭走了他的荒唐的邪念,使他的躯体有如天堂,容纳着天上的神灵。”说实话,跟着孚斯塔夫混迹于酒肆等低俗世界的哈尔王子,在我的预想中,要比这次在舞台上看到的哈尔王子更加放浪一些。其实,哈尔王子要完成从浪子到国王这种“翻山越岭”巨大跨度的角色变化,内在必须有一种驾驭各色人生角色的超群才能,凭着这种才能,他便获得了一种选择生活的巨大空间,并且还有回旋的余地。细心的读者、观众一定会注意到,哈尔王子对自己的放浪生活不是没有意识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他故意“选择”了这种生活。他说,他要模仿太阳,允许乌云遮盖自己的丰采,但需要时,就会冲出那好像要掐死人的丑陋的云雾,这样,会格外受人景仰。另外,偶一为之的游荡和嬉戏,也令人觉得惬意,因为稀罕的事一般都令人高兴。他还说,“我的改邪归正,就好像是一块亮晶晶的金属衬托在黑暗的背景上一般,被过去的错误衬得格外光彩,比毫无衬托的要显得更美丽动人了。”正像莎士比亚在《哈姆莱特》中所说,那些是青年人容易犯的放肆的错误,哈尔王子或许实在抵挡不住放纵意志、纵情快乐的诱惑,因为他毕竟还是一个“贪玩”的青年。另外,浪子回头确实会让人无比惊喜。培根在“论婚姻与独身”一文中说了一句值得玩味的话:“常见下作的丈夫却多有上品的妻子,其原因或许在于此类丈夫偶尔闪现出的真情实义格外珍贵,或许在于为妻者为自己的耐心引以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