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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谁是潘金莲?(1)

2016-10-08 09:02:06  共识网 廖奕    参与评论()人

李雪莲,生活中有这样的执拗妇女吗?一个生活在小镇上的美艳女子,名声自然不会很好。或者说,这样的女子应该不会太过看重所谓的“名声”。李雪莲的冤,根源不在于传统社会的名节观,而是如刘震云赋予的新意涵:对政府和官员不信任的反抗。

进一步追问:李雪莲为什么一定要让政府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是被冤枉的?她一开始本打算杀掉负心汉,泄愤了事。可见,她绝非善茬,但终归理智战胜了情感,或者,情感战胜了情绪。从头到尾,她无法割舍对前夫秦玉河的感情。风流放荡的外表下,保持着坚贞纯情的硬核。

当私人感情事务被国家纳入审断程序后,她当然会形成对政府的绝对依赖。而新时期的法治逻辑与旧有的人治思维,却是“两层皮”,“水油分离”。庞大的政府系统,诸多部门和人员的矛盾推诿,亦在鸡毛蒜皮的日常纷争中展露无遗。

因此,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在深层用意上,主角并非李雪莲。李雪莲只不过是一条穿针的引线,一种叙述的视角。谁才是潘金莲?真正的主角其实是官员,特别是站在基层维稳第一线的政府(政法)干部。


我不是潘金莲,谁是潘金莲?

我不是潘金莲,谁是潘金莲?

他们,如同被撤职后摆摊卖肉的原县长史为民,无时无刻不觉得冤屈。但他们冤屈的逻辑与李雪莲这样的刁民不同,其出发点和立足点都是为了政治前途和实际利益。潜规则也好,坏作风也罢,只要有人对某人的职位有控制权,便意味着对其思想、行动乃至身家性命有了掌控力。官大一级压死人,级别不一定意味着权力,但的确代表了权威。中国官场盛行千年的旧规恶习,本质上就是通过层级化的控制,维持整个政治和社会系统的高度同步与协调。我们今天可以批评,这是一种过时的法家之治,与现代法治精神不相符合云云。但客观现实是,只要此种权力权威体制一天存在,其背后的文化理念就不会根绝,如同先天的坏血病,随时潜伏在政治肌体的各个细胞角落。

官员们的冤,让他们幸福感很低下。虽然可以发号施令,大鱼大肉,迎来送往,呼五喝六,但他们所受的重重束缚和种种折磨,真是不堪为外人所道。

譬如王公道,这个曾经的年轻法官小伙儿,因为一个正确的判决被记行政大过。他冤不冤?那些专委、院长、县长、市长,也不过是为了上头维稳的要求,丢了乌纱,失了前程——冤不冤?李雪莲的冤,因为有法院有政府,她可以找到尽情发泄的渠道,成为混进大会堂的草根名人、上访女杰,但那些官员呢?长期浸淫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可领悟不可道破的体制环境,他们已然精神麻木,肉体疲乏,甚至记忆衰退,行为错乱,竟喊不出半个冤字。直到小说最后的“正文”里,史为民为了早点回家陪病友打麻将,佯装喊冤上访被公费遣送,才算诉说了苦楚的“真相”。

细观现今官场落马者,几人能有史为民的炖肉绝活?多数不过是换个马甲,继续以前的生活。一个曾经做过县长的官员,因为芝麻点小事被免,本身就不符合政治规矩。虽然群众利益无小事,但官员问责也有尺度。单方面的治官或治民,骨子里都是反法治的逆流。

我不知道,即将上映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会呈现出怎样的艺术效果。我只晓得,它已被延迟公映了,据说还需要技术性审查。很多朋友担心“精彩”镜头会被删掉,不好看了。我却觉得,这注定是一部无法审查的底线电影。如果做到忠实原著,哪怕只是象征性隐喻,折射当前中国社会矛盾处置的些微侧面,也算是功德无量,于国于民,利好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