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以“保护优秀、剔除糟粕”为名搞一刀切,也是很危险的。多年以来,我们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都强调要力推精品项目,重视名家传承、名艺演示和名品展出。这有意无意地剔除了大量被视为糟粕的旧物、旧事、旧民俗和旧文化,这些文化遗存从非遗名录认定与筛选过程起就被大量挡在门槛之外,进入不了人们的视野。从当前的文化价值观出发,对于被认定的糟粕,要直接谈放弃何其容易,什么都不要做,自然就会消亡,连痕迹都不会留下,同时因为其身上附有糟粕的标签,舍去也不会背负社会压力和文化负罪感。
然而,人们似乎忽视了一个因素:文化是永远发展变化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界定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是否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标准?谁有资格划定文化遗产的价值等级?所谓值与不值,只是我们根据当下文化发展现状和既有观念的判定,且不说这种判定是否会出现失误,即便是我们所理解的糟粕,也是过去文化的一段印迹,从还原历史的角度来说,至少也应该给予存档保留。另一方面,许多看似冷僻过时的传统技艺和文化,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往往会找到存续的希望,如果断了就不可再生,给民族文化传承留下永久的遗憾。
尽可能保留文化的多元样态是我们的责任,为我们的文化遗产宝库留下更多的资源,为我们未来的文化发展提供无限可能,是我们应承担的历史使命。因此,不要轻言某种文化传统会被淘汰,不应仅仅满足于保护“必须保”“值得保”的文化遗产资源,或许时移世易,曾经消失的传统会被重新激活,融合现代元素的遗产资源会被加速重构、重组,成为新文化发端的源头和契机。鉴于此,应给这些阳光照不到的文化遗存一点机会,洒一点甘露给那些看似“不够优秀”“不值得保”的历史文化遗产,让它们起码能最低限度地保存下来,说不定未来的某一天,它们又会绽放于民族文化的百花园。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