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知名武侠小说作家温瑞安也正式加入了诉讼,与之前的11位作家一起共同维权。因此,到目前为止,作家维权的作品便有《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重生之药香》《一斛珠》《庶女生存手册》《世婚》《流水迢迢》和《斗锦堂》及温瑞安的《会京师》《逆水寒》《大对决》《温柔一刀》等,共计18部权利作品。
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律师说,“《锦绣未央》被诉抄袭案”复杂且影响巨大,涉及被侵权的作家人数众多,大部分作家没有时间、精力或金钱完成诉讼,由于知名编剧汪海林等的自愿参与,提供一系列的财务支持,以及志愿者们的帮助,该案才得以诉诸法院维权。
如何界定抄袭?共同诉讼有助反映恶意侵权程度
小说《锦绣未央》是否构成侵权,最终还要等待法院的审理判决。但不可否认,这些年IP大热,不少网络小说被改编为影视剧,相关版权纠纷似乎越来越多。
而且,由于文学作品自身特性,界定“抄袭”确实也存在一些困难。律师杨安进指出,所谓“抄袭”,在法律上通常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或者剽窃他人作品,但怎么使用、使用到何种程度算侵权?《著作权法》并没有列出具体指标,一般有赖于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界定。
杨安进进一步介绍,假如作品中写到了某个情节,不管是虚构还是纪实性,其他人也可以写这个情节,只是不能用与原著相同的文字,如果用了相同的文字,往往会构成《著作权法》上所规定的侵权。如果只是写了相同情节,文字表达是自己原创,那么通常就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情节上整体雷同,则即使文字是自己写的,仍可能构成侵权。因此,由于文学作品不保护思想只保护表达的这个特性,在侵权认定上,就有一定的主观空间。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理鹏表示,著作权作品有明显的可识别性,是否认定其抄袭存在对比度的问题。判断作品是不是抄袭,包括但不仅限于语句、故事、情节结构和架构抄袭。
“不能说单纯的语句抄袭就是侵权,最终是否构成侵权,法院会从整个的故事情节设计来判决”,庞理鹏举例说,即便函明朝的事情,被改写成了宋朝、清朝,虽然时代背景不同,但只要文章核心内容、核心意思架构相同,也算是抄袭。”
另外就本案针对11部的抄袭如何认定,庞理鹏认为,单纯一个作者的作品去起诉他,单凭一个片段相似可能达不到整个作品的抄袭行为,但发起了共同诉讼,能够反映的恶意侵权程度更高,判决构成抄袭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无论抄袭一部还是十部,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