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中国戏曲是最早实行IP的文化产业形态。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强调文化艺术创作的知识产权,但发展缓慢,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这两年来IP的发展呈现了新的势头。在内容为王的新观念影响下,中国的网络文学找到IP的出路,将文学转化、衍生、再创造,成了影视作品,转化成了游戏,还转化成了动漫等其他各种各样的类型。IP的这种版权保护、版权交易走出了新的路子。
其实在版权保护和版权交易上,京剧和其他戏曲都是最早实行IP的。我国京剧艺术戏曲艺术学派众多,不同学派形成了独特的演出内容、演出风格和演出版本,四大流派梅派、程派、荀派、尚派,程派就是程派,就是我的,梅派就是梅派,那是梅兰芳创立的,从艺术形式到知识产权都是我的,这应该是最早实行的IP文化产业形态。
其三,中国戏曲历来都是实行人格化“明星制”的市场形态的。我们曾经很长时间学习西方电影、西方艺术明星制,人格化明星形成了最基本的运行规律和市场方式。其实中国是最早实行戏剧演出明星制的,一出戏剧、一个演出团体的生存发展,“名角”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中国艺术的一个很成熟的历史形态:它有一个艺术水准高超的“主角”,由主角的影响形成稳定的观众群。带来持续的观众观赏流,保证演出的高频次和可持续性。
其四,我们特别要提到的是,中国戏曲从来都是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的。我们曾经有一个阶段把戏剧演出都庙堂化、事业单位化、学院化了,端起来了,“高端”化了,结果切断了中国戏剧与观剧大众的联系,也切断了与市场的联系。中断了传统戏剧与观众的依存关系。实际上中国戏曲、中国京剧200多年一直是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的。这个传统不能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