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多诺之后,列奥·洛文塔尔又在《文学、流行文化与社会》一书中对文化工业的偶像生产活动加以区分,认为娱乐圈生产的是“消费偶像”。消费偶像扮演的是索取的角色,他们并没有为社会提供新的思想、新观念、新的表达方式,而是向世人展示其特有的消费行为和生活方式。消费偶像本身就是一种消费品,他们的存在本身意味着一种消费的可能性,消费偶像并不激励追随者去创造,而是向追随者提供满足感、梦想和寄托。
文化工业打造出的青年男明星被轻蔑而略带情色意味地物化为可消费的“鲜肉”,用于为消费社会服务。“消费需求”既是“鲜肉”的成因也是存在的目的,最终成了“鲜肉”的原罪。
伊格尔顿将消费偶像影响消费社会的过程,视为意识形态确立的过程。在一个存在等级差异的社会结构中,主导的意识形态总是扮演着具有普遍性、共享性的角色,“意识形态在感知上被认为是自然的、普遍的过程。通过设置一套复杂的话语手段,意识形态把事实上属于党派的、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东西,呈现为任何时代、任何地点都必然如此的东西,并以此论证价值的普世性、正当性、必然性和不可逆性。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某种消费习性和方式被趋之若鹜地争相效仿起来。
通过对锁场野蛮游戏短暂历史的简单回溯,不难得知,锁场不过是纯资本玩剩下的东西,被散兵游勇的粉丝捡起来当成为偶像争光的宝贝。不同偶像家的粉丝争相效仿资本操作模式,互相攀比,最终成就了“一票锁场”的闹剧。
养粉如养蛊
消费社会树立起的消费偶像自然吸引的也就只有消费型粉丝。
网络将现实中的社交活动拉平之后,消费对视觉见证的需求前所未有地增强了。美国社会学家凡勃伦认为,凡超出实用目的消费皆属于炫耀性消费。羊毛购票观看电影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并不是为了体验观影过程、感知电影内容,而是一种炫耀性消费。而他们最为渴求的是对这种炫耀性的视觉见证。
粉丝群体的所有活动本质上都是一种社交活动,而这种社交活动都需要被见证才会有意义。从前期众筹经费到后续的锁场、取票、观影,粉丝活动全程都通过发布图片的形式获得视觉见证。不仅只有羊毛如此,其他偶像的粉丝群体也是如此。
通过强化炫耀性消费的视觉见证,粉丝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展示给其他群体,并通过这种展示对其他群体施加影响。在个人接触面广、人口流动性最大的社会区域(当下这个区域可以被视为是“社交网络平台”),消费是最实用的取得名望的手段。在互相赶超和比拼中,群体把炫耀性消费的正常标准向上推高,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加大指出来表现某种既定的体面规格。遵循更高的“新常规标准”成为了社交的强制性要求,否则,他们将丧失社会地位。
铁血羊毛“命丧锁场”正是因为没能达到这个高高在上的“新常规要求”。违反规则自然会付出代价、受到惩罚。但在围观粉丝被资本、舆论联合批斗的同时,是否也应审视一下规则本身的正义性?
资本操纵文化工业,文化工业创造消费偶像,消费偶像吸引消费型粉丝,粉丝处于产业链条的最底端,声音响亮,但缺乏话语权。文化产业链条的文化霸权始终掌握在资本手中。
电影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制片人言论。
资本定义游戏规则的同时,也掌握了游戏规则的最终解释权。资本对粉丝经济的鼓吹,其实就是在养蛊,近几年文化市场上的蛊疾患者难道不是已经多到不胜枚举了吗?“铁血羊毛,一票锁场”其实是资本玩脱缰的蛊对资本的一次反噬,这场蛊与养蛊人的交锋中,粉丝面临的不仅仅是失败,同时也要面对失声——粉丝制造的声响或许很大,但实际上没有话语权。
群体的盲目性让追星族缺乏自我审视和必要的自省。如果不想脱离群体、被群体孤立,只能继续依靠消费行为维持群体认同,继续做蛊,继续盲目地控制评论风向(别称“空瓶”)、向他人推荐(别称“安利”)、转发相关支持性言论维持舆论热度(别称“轮博”)、反击批评电影及电影中任意元素的言论(别称“反黑”)。
事实上,消费偶像和消费型粉丝一样都是文化链条下游环节的人造物,可以被捧起来,就能被摔下去。被高高捧起时制造过多大噪音,被重重摔下去时砸出的声响就能吸引多少看客。“喜欢什么人”这件事无人有权评判对错,但“有钱才能做粉丝”的规则本身就是错的,是亟待改正的。嘲笑缺少话语权、盲目而狂热的群体没什么了不起,只有奴隶才乐于对非正义规则下的游戏赢家歌功颂德。
消费日报网讯“春湖落日水拖蓝,天影楼台上下涵,十里青山行画里,双飞百鸟似江南”配着美诗与美景,在春意盎然之际,颐和园再次联手《芭莎珠宝》推出联名款“梅兰竹菊”锁骨链限定礼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