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物保护法》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位律师向记者表示,法律也规定主动上交文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珍贵的元代银器。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网站
记者查询律师所说法律条款,发现其提及的《文物保护法》中有如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形,即“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以及“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
“如果是祖传的文物,所有权明确,是不用上交的。”该名律师表示,按照我国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地下埋藏文物所有权归国家,“地下挖到文物不上交,属于侵占,是可以判刑的。这个就与文物价值有关系了:价值大,量刑就会比较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