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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好的河豚,绝大多数是卖给日本、韩国的。日韩两国商人一看,既然你只能卖给我,好,那我就付你一丁点儿的收购价,爱卖不卖。养殖户没办法,只能低价出口,吃哑巴亏。
还有一条路,就是暗地在国内销售。这就形成了一个可笑的局面:政府发布禁令,本是为了更少人中毒,但现实中,禁令没有拦住河豚,反而使国内的河豚来源无人监管,厨师也得不到正规培训,食客的中毒风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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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丹东偷拍事件”4个多月后,水产界出了个大新闻:政府解禁河豚了。但不是完全解禁,有很多附加条件。
第一,只涉及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种的养殖技术最成熟,可以做到无毒。有的养殖户敢向客户承诺:“我养我捞,您煮我吃。”至于野生河豚和其他种类的养殖河豚,依然不得售卖。第二,这两种河豚必须经过加工才能卖,比如做成鱼柳、饺子。生鲜的整鱼还是不能卖。第三,河豚的养殖场和加工厂必须经过政府考核备案。
业界的反应是,解禁是好事,但手脚应该再放开些。比如日本,曾经也禁过河豚,而且比中国还严,谁吃了就要抄家坐牢。1888年,日本明治维新的重要人物伊藤博文在马关的一家饭馆“春帆楼”吃到了河豚,惊艳无比,立刻解除了当地的河豚禁令。
后来,日本科学家潜心研究河豚毒素,政府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范,从养殖到上桌,层层把控,厨师要经过专门的考试,取得河豚烹饪资格证,才能烹饪河豚。日本最终在全国解禁了河豚。直面问题而不逃避的结果,是业者挣钱,食者放心,还让河豚成了日本料理的一个招牌。
初食河豚7年后,伊藤博文又一次回到了春帆楼,以甲午战争的发起者和胜利者的身份,与坐在对面的李鸿章签订了《马关条约》。也许在伊藤博文眼里,大清国就是一条待宰的河豚,看似可畏,但只要找对方法,就能吃掉它。
七、不值那一死
迄今为止,我吃过两次河豚。
第一次是在一个叫“小纪”的镇子上。当时我在南京上大学,“十一”长假时,有个同学说他爸爸要带他去扬州玩,问我去不去。这种免费的好事,当然要答应了。
见了他爸,才发现信息有误。他们不是去扬州市区,而是要去郊区的小纪镇躲清闲。于是我就在村子里过了几天钓鱼、逗狗、“检阅”庄稼的生活。
其中一项重头戏,就是吃河豚。我们来到镇上的一家挺像样儿的饭馆。当时河豚还未解禁,饭馆老板和我同学他爸认识,我们才得享此味。
端上来一看,是红烧做法。河豚肉看着不像鱼肉,很大块,表面还有一层厚厚的皮,要是不说,我会把它当成鸡肉。同学他爸吃了一块,我们盯着他, 过了一会儿他说:“没死,吃吧。”
夹一块放在嘴里,口感像鳜鱼脸蛋肉,很瓷实。印象最深的,是鱼皮里面埋着小刺鳞,咬起来咯吱作响,像掺了沙子。这让我颇为失望,不是鱼中极品吗?怎么还硌牙呢?
中式红烧河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