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王宝强在代理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到法院起诉离婚,其工作室微博同时公布了立案声明(右上图)及法院受理通知书(右下图)。
声明称“借钱交费”起诉,根据预估分割财产总额诉讼费高达近25万元
继上周日凌晨在微博声明离婚后,昨日上午9时许,王宝强本人在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判令婚生子女均由男方抚养,其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朝阳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悉,立案时王宝强一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在1个亿,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法院遂按照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而此案诉讼费则高达24.9575万元。
对于此案的各种细节,王宝强代理律师张起淮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而王宝强助理王永飞在接通记者的电话后,也表示“现在不方便说”。
【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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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诉讼费从何而来?
朝阳法院透露,王宝强一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在1个亿,法院遂按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收取了诉讼费24.9575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