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影产业促进法》3月实施,影片放映中不能“插播”广告
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电影行业从此将“有法可依”。电影行业中长期存在的诸如盗版、剧本荒、票房造假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同时我们的观影体验将得到提升。
比如,《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如果以前在网上下载盗版电影可能只是“小事一桩”,那今后可就是违法的大事了。再比如,《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偷票房的行为,以前往往只是遭到大家舆论上的指责,但今后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会“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另外,《电影产业促进法》还规定“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对于普通观众是直接的利好,大家不用再为电影放映中“插播”的莫名其妙的广告而恼怒,观影体验将会有很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