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梅
(赣南师范大学,江西赣州341000)
赣南石城灯彩是中华民族的民间艺术,也是农耕文化千百年来沉淀的结果,还是当地的人们经过长期的农业生产生活,逐渐形成的一种风俗民情文化,它是融歌、灯、舞、乐于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歌舞文化的一部分,它以灯彩歌舞的形式传承至今,在客家人的生活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石城灯彩具有地方性和民俗性,囊括客家文化特色的民俗表演形式,直接反映了客家人的思想、性情和品质,更是反映当地人的精神生活面貌,具有深厚的文化价值。目前对石城灯彩的研究也不少。如罗勇在《客家赣州》一书中介绍了石城灯彩的来源与发展,及石城灯彩的种类与表演形式[1];杨意舒在《赣南石城灯彩的艺术特征及其与客家精神的融合》中,对赣南石城灯彩艺术的产生、特征进行阐述,并分析其特征与客家精神的融合关系,认为石城灯彩“舞姿柔美朴实、虚实融合,富有生活情趣,凸显客家特色”[2];朱旋、温习从歌舞艺术的角度分析了石城灯彩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内质,“石城灯彩以其典型的舞蹈动作、优美悦耳的民间音乐和丰富多彩的灯彩等为艺术手段,记录、表现和传播着贛南由来已久的客家文化”[3];饶开芹、赖鑫同样是从舞蹈学角度探讨了石城灯彩的发展现状,并提出传承发展石城灯彩艺术的建议性措施[4]。现有这些研究大多是从歌舞、舞蹈的角度去分析石城灯彩的文化艺术与精神内涵。而本文试从民俗学角度去分析石城灯彩的现代化演变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及其如何在经济潮流冲击下保证其原生态的本真文化。
1赣南石城灯彩文化起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