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总理默克尔和无数其他德国人对待难民问题的态度,意味着为一个新德国盖上印章:两次世界大战和犹太人大屠杀后,它涉及一种对联邦德国具有重要意义新的政治品质。它是除二战后几十年来德国的多项政治功绩、经济成功和科技成果外,这个国家值得骄傲的又一原因。
流亡与避难
“避难”(Zuflucht)一词在很大程度上已退出德国人如今的语用习惯,也许在与“教堂避难”相关的方面或者在赞美诗中还会用作对上帝的祈求。“寻求避难”的意思是寻找一处能够提供住处的安全地方,而非房屋或者甚至家乡。“避难”与“寻求避难”迄今为止对大多数德国人没有现实意义,德国人已无法在情感上切身体会其完整的意义。德意志民族的语言组合“流亡与驱逐”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性产物,形式化且象征性地表达了遭受的不公,并已纳入政治语汇。“我们失去了一切”——这是当时的表述。财富、家园、朋友和亲人统统不在,只留下历史等待人们去追忆。
“热情好客”并不一定属于德意志人的美德准则,因此,即便是为外国人提供避难之地和“给予庇护”对德国人来说都是一种新的,还未形成习惯的经历,尚需要进一步的解释。
人们寻求避难,并且在某处给予庇护的地方找到避难所,常常是最后的、唯一的避难之处。但“庇护”(Asyl)这一概念源自希腊语,意味着无争夺、安全。庇护权有两种类型,即国家庇护权与教会庇护权。迄今教堂仍为遭受迫害的人提供特殊庇护;曾经触摸特定的宗教物品就意味着庇护,并且形成了庇护权。违反这一权利被认为是一种亵渎,必须进行赎罪。1951年日内瓦国际公约对国家庇护权进行了规定,德国已将该庇护权编入宪法。如果寻求避难者身处申请避难国的大使馆的治外法权之地,也同样可以申请特殊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