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在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议上作了《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报告。时隔33年,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时,带着与会者重温了十几段邓小平讲话里的内容,以此强调:高级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学习邓小平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是其一贯的鲜明态度。
“在最短期内,制定出几条必须遵守的章程和纪律”
由于“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搞好党风的重大任务。邓小平决定从健全党规党法入手,针对当时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特殊化、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提出要“在最短期内,制定出几条必须遵守的章程和纪律”。
1979年7月,华润公司工矿部一干部给邓小平写信反映,当时福建、广东一些领导借落实侨务政策为名,行受贿之实,明目张胆地伸手向华侨、同胞索取大量物资,而美其名曰“赠送”“捐献”。邓小平深恶痛绝,他批示:“这个问题值得十分重视。对已发生的事件,建议中检委进行调查,对性质严重的,需要严肃处理,以儆其他。”提出:“由中检委为首,约集有关部门和粤闽两省同志,开 一小会,拟出几条,报中央批准后,立即施行。”10月4日,中央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受理华侨捐献中严禁违反政策和营私舞弊的若干规定》。
同时,在邓小平的推动下,1979年下半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组织、各有关方面参加,起草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邓小平对此非常重视,他几次审阅了过程稿,政治局会议也多次作了讨论。11月2日,邓小平在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议为《规定》作动员报告,严厉批评了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存在的特殊化现象,要求严格执行《规定》,恢复和发扬党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