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扬州市文物考古所在当地一座西汉中期墓“蜀秀河一号墓”中挖掘出了若干份奏疏,内容涉及到一桩寻狗案,这引起了该考古领队闫璘副研究员与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张朝阳的兴趣。
“这是迄今发现的唯一一件汉代寻狗记录。”侍中遂写给广陵王刘胥的几份奏疏中,讲述了一只官府饲养的县官狗“糜”几度走失又被找回的故事。通过对这几份奏疏的释读,结合同期秦汉考古发现和文字记载,张朝阳和闫璘两人发现,秦汉时代狗与民众生活乃至政治、军事都有很大的干系,因此非常受到重视,“这有功利性、迷信的一面,但更有对动物生命本身的某种关注,因此可以认为扬州寻狗案例折射出一丝动物权萌芽的意味。”
4月15日,“新出土汉代简牍与古代史研究工作坊”在上海举办。江苏扬州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王小迎,副研究员闫璘,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虞万里,副教授张朝阳均做了专题报告,其中,张朝阳与闫璘的合作研究成果《从扬州新出土西汉寻狗案谈起:秦汉时代的狗》引发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
工作坊现场
简牍中的西汉寻狗案
据介绍,“寻狗案”出土于一座小型西汉墓,墓主人是一名叫“遂”的官员。根据各种信息推断,案中提到的“大王”,最有可能是汉武帝第四子、广陵王刘胥,他统治广陵国六十余年,先后与海昏侯刘贺、汉宣帝等人多次争夺帝位。
根据出土奏疏可知,刘胥统治广陵国的早期,他的宫中豢养有一条叫作“麋”的狗。“麋”曾经被惊吓,跑出宫去,后来自己跑回。但又一次,“麋”不知何故走失,被他人牵走。这引发了一次长达数月的寻狗事件,直到遂的家人无意中找到了“麋”,并查明了牵狗之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