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常人的印象里,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帝们往往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说白了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所欲为,谁让皇帝是天子呢。
但实际上皇帝的权利,或者说实际当权者的权利,有时候要比我们想象的要小得多。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明王朝,共传十二世,亡于崇祯,历经十六帝,享国276年。
明朝亡国涉及到的关键词有很多,崇祯、李自成、努尔哈赤、皇太极、袁崇焕、吴三桂、山海关......但这些关键词里面却没有一个同南方相关,北方战火纷飞,南方歌舞升平。
要知道在松锦之战后,北方明军精锐损失殆尽,只有吴三桂三万残兵可用。但是南方可是兵精粮足,仅江北四镇就有20万军队。武昌的左良玉手里号称80万,就是再虚张声势八万人总是有的吧?福建的郑家也有20万军队,还包括一支能吊打荷兰人的海军。反观李自成的农民军也就是六万人左右,最多不会超过十万人。
南方少有军队北上勤王的原因有如下几点,首先崇祯皇帝没有料到李自成的农民军竟然可以打得这么快,一直拖泥带水,耽搁下命勤王的最佳时机。等到崇祯想让南方军队北方勤王的时候,根本就来不及了。
而且勤王的事情,还真不是崇祯皇帝说一句话后就能变成圣旨的,还必须经过内阁起草,结果内阁大臣们就是拖着不给办,别说南方的军队了,还没等山海关的吴三桂杀回来,北京就失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