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初年,民生凋敝,在汉武帝前期的历任帝王都采用黄老之术,无为而治。但你可不要以为无为而治就等于什么都不管了,所谓的休养生息其实就是让你好好种地多生孩子,汉惠帝就曾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说谁家里要有剩女可就要多交五倍的税了。
两晋灭亡以后,天下大论,分崩离析,提升人口规模扩充兵源是每个统治者都很看重的事情,在南朝的《宋书·周朗传》中便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说年满十五岁的女子如果还不出嫁,那么全家人都要连坐!在两晋南北朝时期,你几乎是看不到打光棍的人存在的。虽然不论是十七岁还是十五岁,以今人的眼光来看都太早了,但在那一时期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基本过了50岁就要考虑后事了。
除了解决光棍问题,中国历朝历代对待妇女改嫁的态度也是有所不同的,并不是每个朝代都支持朱熹那套什么“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程颐说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还可能被直接拉出去一道咔嚓。
在程朱理学形成之前,很多朝代都提倡妇女改嫁,特别是在社会动荡的战乱时期,比如三国的曹家就喜欢收编别人的家的老婆,没有丝毫的忌讳。可到了清代以后,为了控制人口,妇女被丈夫休掉再改嫁就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儿了,还特意兴建了很多贞节牌坊。
古代王朝一方面强制女性出嫁,一方面对于男子的娶妻纳妾数量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可不是说你有钱就能想娶多少就娶多少的。娶妻纳妾是古代达官贵人的权利,根据官职的不同,可以纳妾的数量也是不一样的,至于普通老百姓任你再有钱也只能有一个老婆,纳妾的事儿想都别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