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通电话”那一章里写人到中年的主人公威廉·邓布洛春风得意的生活:他是名利双收的畅销书作家,娶了美丽的大明星。也交待了他是怎样成为作家的:不是像迪亚斯那样听从前女友的谆谆教导,而是因为在大学写作课上受到的刺激。和金一样,邓布洛是个恐怖小说作家。我们是否能视他为金的传声筒、代言人?我们也许会觉得,那个在大学写作课上备受打击的一心想当作家的青年,身上有金自己的影子?
斯蒂芬·金:《它》
我觉得整部小说最核心的地方就在一百十二到一百十四页(湖南文艺出版社/博集天卷,2017年,穆卓芸译),也就是邓布洛的大学写作课。邓布洛在1957年是十一岁,那么他上大学时刚好赶上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不足为奇的是,在一般来讲倾向左翼的大学校园,他的写作课充满“政治正确”的气氛,稚气未脱、抱有理想主义(或者说中二病)的大学生高声疾呼,声讨资本主义、战争、性别歧视等社会不公:
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很崇拜乔伊斯·卡罗尔·欧茨,但又觉得欧茨在性别歧视的社会中长大,因此“文字辐射量”很高。她说欧茨写不出纯净的作品,但她做得到。还有一个又矮又肥的研究生,讲话总像在喃喃自语,不晓得是不能还是不想好好说话。那家伙写过一个剧本,里面有十二个角色,每个人的台词只有一个字,观众看到最后才会发现那十二个字连起来是“战争是沙猪军火贩子的工具”。
通过金略带(善意)的挖苦笔调,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些大学生的高度政治化的话语,充其量不过是迪亚斯说的“喊口号”而已。而且他们在安全的大学校园之外,除了“喊口号”,还做过什么努力去改变社会?我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