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短篇小说家与作品》以爱伦·坡为核心人物之一,那么爱默生是布鲁姆标榜正典阅读的最大靠山:爱默生所说的“读者的崇高”是他所有工作合法性的来源。我们要读他人的书,因为“他人的写作或言语中感动我们的东西,必是我们自己之内最古老的东西……我们自己之内的上帝。”
文|云也退
据说一个 “好命” 的人得符合两个标准:100 岁时 “还没挂在墙上”,200 岁时 “还挂在墙上” 。很有道理,不过同时满足两者可太难了,如果两者择一,那么 200 岁还挂在墙上的人,肯定比自然寿命超过 100 岁的人还稀少得多。在耶鲁和哈佛都执过教鞭的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可以说是以生产不朽者为业,从而也让自己不朽的人。他的名字和一大批作家的名字同时出现在封面上:“哈罗德·布鲁姆导读版欧·亨利”,“哈罗德·布鲁姆导读版康拉德”,“哈罗德·布鲁姆导读版乔伊斯”……要是觉得 “生产” 这个词太 low,那就换成 “打造” 好了。
都说布鲁姆是“正典主义者”,眼里只有莎士比亚以来的“西方正典”,他推崇的作家基本都是所谓“死白男”——已经死了的白人男性,他们都体现了一种普遍的西方价值,形成了西方文化的一部分,也架设起了一道“严肃文学”的门槛。对此,最有说服力的一件事,是他2003年向斯蒂芬·金的开炮。那年,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授予金年度“美国文学特殊贡献奖”,当时惹得布鲁姆发难,他说,这个荣誉的颁发“在我们可怕的、一路下行的文化生活中又创了一个新低。”“我早说过金就是个写廉价惊险小说的,不过也许就连这样的评价都太仁慈了——他跟埃德加·爱伦·坡没有一丁点共同点。他无非就是一句接一句、一段接一段、一本书接一本书地写,远远够不上一个作家。”
斯蒂芬·金
金写了五十多本书,每本都是这颗星球上的超级畅销读物。不过,若说众多的“布鲁姆导读版”表明他旗下的正典作家都不好读,没有他这样的向导力捧、解析,纵然“不朽”也只是曲高和寡,却也未必。在《短篇小说家与作品》这本布鲁姆论众作家的短文结集中,有相当一些严肃作家在他眼里都属于“流行”——叫好叫座。例如莫泊桑就是一位。“莫泊桑是真正‘流行的’短篇小说家中最好的,”他写道,“成为流行艺术家本身就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在今天的美国我们已经看不到这样的人了。”
看来畅销的斯蒂芬·金,跟流行的莫泊桑不可同日而语。是不是布鲁姆厚古薄今呢?莫泊桑哪点能比斯蒂芬·金强,有资格厕身布鲁姆的评论专著呢?“任何一位读过普鲁斯特、乔伊斯、亨利·詹姆斯、福克纳及其他小说大师的严肃读者都不会在乎斯蒂芬·金”,而莫泊桑再流行,也有着“艺术家”的本色,关怀人类,而不只是取悦读者。布鲁姆谈到了莫泊桑的身世:十几年身受梅毒之苦,自杀未遂后被关进精神病院,了却残生,其最恐怖的小说《霍拉》“与他病情的结果有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够格被布鲁姆批评的作家,作品里起码得有这么一些生命质素。而斯蒂芬·金的哪一本书是可以做如此解读的?也许有,不过布鲁姆肯定嗤之以鼻。
泊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