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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主义与改革中的……人民(1)

2016-10-23 11:01:09      参与评论()人

人民能否或如何实现自己治理自己,从理论上看这自然涉及对民主、权利、自由、权威、个人主义等理念的认识;但是从历史经验的角度来看,重要的不是纠缠于理念,更不是急于贴上各种标签,而是应该深入观察和理解生活中的实践是如何引发和推动着这种通常被称作民主政治的趋势的。在美国早期历史上,新英格兰殖民地出现的清教与世俗改革及其最终成果为研究“人民能否或如何实现自己治理自己”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范例。托克维尔在1831-1832年旅居美国、观察美国民主制度的起源的时候,把清教主义与美国民主制度的起源联系在一起,认为清教主义在北美早期殖民地的社会建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清教主义在许多方面与民主、共和理论正相对应。在今天史学界看来,这种联系自然毋庸置疑,问题只是对清教主义在此时此地的作用及其性质有不同的认知和评价。当年托克维尔观察美国、谈论美国的真正用心是思考法国社会的民主与专制问题,作为外来者的视线总是受其内心挥之不去的问题所牵扯的。对我们而言,观察和研究新英格兰殖民地的清教与世俗改革的历史进程及经验,从中可以发现和思考社会改革与公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的共通性问题,最后不应沉溺在同样是源自托克维尔的“美国例外论”(American Exceptionalism)中徒生感叹。

在这个议题上,美国历史学家、研究新英格兰宗教史的专家戴维·D.霍尔的《改革中的人民: 新英格兰清教及公共生活转型》(张媛译,译林出版社,2016年4月)为我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历史参照,他的研究成果使我们看到了社会改革的可能性以及改革与人民的紧密关系。作者在前言中说:“本书的论点十分简明:17世纪早期建立了新英格兰殖民地的人创立了教会、世俗政府以及一套法律体系,所有这些使他们成为整个英国及其殖民地范围内最先进的改革者。”在导论中对此有更详细的表述:“本书讲述的是1630年至1650年间发生在新英格兰的改革的方方面面,这个改革进程的动力是殖民地人对英国国教会、君主制,以及英国社会其他方面的不满。改革的另一个动力来自人们对《圣经》以及基督教会史的某种特定的解读。为了理解这一改革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跨越大西洋,把殖民地人的成就与‘英国内战’(1640-1660)时期的英国历史相比较。这些成就包括:对教会政治的大胆改革,消除了任何中央集权;彻底更新了法律和司法程序,抛弃了大部分英国制度中猖獗肆行的残忍和凌虐;改造了世俗政府,其限制中央政府权力的方式被一些殖民地人称为‘民主的’。虽然在社会伦理方面他们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创新,但是殖民地人特别重视公正观念,并尝试建立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一种新型社区。”(第2、3页)这是比较全面和准确的概括,全书各章的内容安排和题目也清晰地勾勒出这样的叙述框架:“专制”还是“民主”——创建殖民地政府;土地、税收与公众参与——创建市镇政府;圣徒之治——授权给圣徒;公正社会——道德、法律与权威;“已入天堂?”——马萨诸塞坎布里奇的教会与社区。

霍尔在前言和导论中都强调1640年至1660年间“英国革命”的改革成果只有在新英格兰、而不是英国出现,在全书的论述中也不断对改革进程在英国受到的挫折和在新英格兰的展开进行对比研究,从而达成了作者“能使殖民地人的成就显得更为突出和令人信服”的愿望。正是在这一对比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同样的改革思想基因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是如何产生不同的结果。英国社会特权阶级对少数人的权力和等级秩序的坚持使改革举步维艰:“正因为如此,殖民地人进一步改革的尝试才显得不同寻常,他们所建立的教会、世俗机构和法律体系限制了少数人的权利和特权,并以公正和正义的道德规范为标准来校准政治和社会生活。”(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