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以“感物通神”“天赋灵动”等特征表现,创作出书法中的“逸品”“神品”,这是“兴会”的高端表现形式。其深层含义在于表明书法与其他艺术在思维方式上的思维差异。何时何地书家的心灵受到外物的感召,兴发起创作冲动,不可预设也不可以假定。
“兴会”取决于书家与客体的契合
书法艺术得益于书家心与物相契的过程。在创作过程中,自然万物与宇宙人生对书家的影响,是一种润物无声、熟视无睹的潜意识存在,只有书家的主观情感与客观外物产生了某种契合,才有可能情思波动,感情激越,创造力空前,出现“兴会”之机。所以“兴会”并非指实体性的范畴,而是表达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性范畴。“兴”表现出书家情感的奔放无羁、天马行空、致高神逸;“会”则表明书家将周遭时际、物象与艺术的积累笼聚于胸。要么以情兴物,自身的感情对外物有所寄托;要么物以情观,外物对自身感情有所寓怀。当然,心与物契,内与外符的向度和强度、力度会迥然相异,亦即书家与外物的情感体验关系,会由于不同的触遇和感应方式而千差万别。
书法艺术强调心灵和外物必须统一,当心灵和外物骤然“兴会”之时,也就是书家灵感女神降临之时。所以书家特别强调“兴会”的作用,南朝王僧虔《笔意赞》把“心忘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忘想”的“兴会”心理状态,看做书家“求之不得”的最高创作境界。
“兴会”的审美价值生成
因为“兴会”具有不可逆料、无心相求的特质,有鬼斧天成、顺其自然之意趣,这就使其美感的生成也踔厉高蹈,情有别致。
书法有无以复制之美。书家在“兴会”的作用下,情感得到激发,使自己的技能得到极大的发挥,创造出让人摇荡心灵的审美艺术。“兴会”现场现时性,是形成书法艺术“无以复制”的最主要因素。书家的情感丰富而多元,可欢乐可喜爱可悲哀可惊恐,就是同属于悲哀,即使悲哀的原因和性质大致相同,它在不同的书家身上也表现出独一无二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