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地,一个城市不再被视为一个城市的日子也不远了:短距离移动比长途旅行需要的时间还更多。当我人在巴黎时可以说从不离开这间书房,不变的习惯是每天早上去圣日耳曼德佩买意大利报纸,来回都乘地铁,所以我不是闲荡人,像波德莱尔笔下神化的那位在巴黎街头瞎晃的传奇人物。你看,不论国际旅行或城市间往来都不再是走过各式场所的一次探险,纯然只是从一点移动到另一点,之间的距离是一片空茫,不连续性。坐飞机旅行,是一段云中插曲,市区内移动,是一则地下插曲。
从我年轻时第一次到巴黎发现了地铁这个简便、全城就在我脚下的交通工具后,我就一直很信赖它。猜想我跟地铁之间的这种关系还与地下世界的魅力有关:儒勒·凡尔纳的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黑色印度群岛》和《地心之旅》。也可能吸引我的是那份匿名的快感:我可以夹在人群中观察大家,保持绝对隐形。
昨天地铁里有一个光着脚的男人,既不是流浪汉亦非嬉皮,跟我及大多数人没有两样,戴着一副眼镜在看报纸,看起来像大学教授,典型的心不在焉忘了穿袜穿鞋的教授。那天下着雨,而他赤脚走路,没有人注意他,没有人好奇,隐形的梦想成真……。当我所在环境让我自以为是隐形人时,我觉得无比自在。
上电视的感觉完全相反,摄影机对着我,把我钉死在看得见的我,我的脸上。我认为作者一旦曝光,损失不小。以前真正受欢迎的作家根本没人知道他们是谁、长什么样子,他们只是书皮上的一个名字,而这一点使他们拥有非比寻常的魅力。加斯东·勒鲁(Gaston Leroux)、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 Leblanc)(继续这个使巴黎神话在上百万人中流传的作家话题)是当时极受欢迎的作家,而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还有一些更知名的作家,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教名,只有开头字母。我觉得对一个作家而言理想境界应该是,接近无名,如此,作家的至高威信才得以远播。这个作家不露面、不现身,但他呈现的那个世界占满整个画面。像莎士比亚,关于他,没有留下任何画像让我们窥其相貌,也没有任何史料能真正说明他的二三事绩。今天,作家愈想越俎代庖,他所呈现的那个世界就愈空洞,作者亦被掏空,最后落得两败俱伤。
有一个匿名盲点,那才是写作的出发点,正因为如此,要界定我提笔写作的地方与环绕其外的世界的关系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我在旅馆房间内可以写得很顺,那里,在我眼前的是一张白纸,别无选择,没有退路。也许这个条件在年纪较轻时更理想,世界就在那里,在门外,密密麻麻的讯息,寸步不离地跟着我,这般浓郁,我只需稍离一步就可以下笔。如今某些东西变了,只在属于我的地方我才有办法安心写作,身边还得有书,彷彿随时得参考一些不知道什么资料。或许不在于书本身,而是书所建构的一种内在空间,宛如将我自己视为一间我理想中的图书馆。
然而,我始终没能拥有一间完整的图书馆,我的书总是散落各处,每次我人在巴黎想查一本书,那本书在意大利,而每次我在意大利想要查一本书,那本书又在巴黎。这边写边查书的习惯差不多有十来年了,以前不是这样的,我写的东西,一切都来自记忆,一切都属于活过的经验。包括每一个文化方面的引述都应该原本就在我内心,属于我,否则就有违游戏规则,我就不能拿它当作素材诉诸纸上。现在完全相反:就连世界也成为我偶尔参考的对象,而在这个书架及外面的世界之间并没有想像中的那道鸿沟。
李·米勒 Lee Miller - Untitled (Exploding Hand), Paris, France
所以我可以说,巴黎到底是什么呢,巴黎是一本巨大的参考书,是一本查阅这座城市的百科全书:打开这本书,它给你一连串的资讯,包罗万象为别的城市望尘莫及。我们来看商店,它提供一个城市所能有的最开放、最具号召力的话题:我们难道不一直是沿着商店在阅读一个城市、一条街和一段人行道。有些商店是一篇论文的几个章节,有些是百科全书上的词条,有些则是几页报纸。在巴黎有乳酪店陈列着上百种不同的乳酪,各自标着名字,有外头裹了一层灰的乳酪,有核桃乳酪:是一种博物馆,乳酪罗浮宫。由这些乳酪看出一个文明的多样性,让为数可观的相异形式存活下来,使产品就经济角度来说得以营利,同时维持其不同风貌,只要前提是提供选择,不违乳酪体系、乳酪语言。不过主要还是分类学、命名学的天下。如果哪一天我想写乳酪,可以出门去参阅巴黎,当它是乳酪百科全书。或者去某几间杂货铺,那里找得到属于上个世纪的异国情调,殖民主义初期商业气息浓厚的异国情调,我们可以说来自万国博览会。
在某一种商店内你会感受到这就是让人面对文化,即博物馆时心领神会的城市,博物馆反之又赋予日常生活形形色色以意义,使得罗浮宫各厅与商店橱窗连成一气。我们大可说街头种种随时能收入博物馆,或博物馆随时可将街头种种收纳进来。所以我最喜欢的博物馆是题献给巴黎生活及历史的嘉年华博物馆并非偶然。
艾略特·厄韦特 Elliott Erwitt - FRANCE. Pa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