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至清朝,书法风格一直受文人书法理想所左右。黄宾虹的“民学观”无疑打破了这一局限,包容了碑派取法中无名氏书法无法在“书法——人格”这一命题中找到归属。而对于清代以来已有的碑派理论取法范围,黄宾虹还进一步拓宽外延,认为可上追至三代且不囿于碑帖之分别。所以,拥有这样的国学底蕴和美学取向,黄宾虹的书法自然生长出和普通书家书法及常规画家书法不同的面貌。
在黄宾虹的书法作品中,最能显示他得心应手的书写状态及其书法成就的是篆书联和绘画题跋,特别是晚年的作品,笔致锋毫离披,墨色淋漓渗化,其间的文化精神、生命状态和人生品格遥接晋唐风范。我们知道,书法创作看重一定程度的即兴发挥,享受精细安排之外的、随着创作情绪变化带来的随机表现,也就是调动作者的最佳意趣和状态在作品中显示出“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式的出奇效果。黄宾虹书法的高明之处恰恰在于化“经意”为“适意”,在看似不经意的挥洒中内含匠心。
清末民初群星璀璨,黄宾虹在西画冲击和文人画式微的文化背景下,选择坚守本土文化立场,以追慕洪荒的固执在传统内部寻找突破,凭借技进乎道式的渐修,最终将道德、学问、艺术打成一片。之后,黄宾虹在书法领域开创的精神风骨由林散之完成接续,并取得瞩目成就,归纳二人治艺的共同特质,无不植根于对传统的信心和涵养:寓艺术追求于传统文化之中,寓个性生命于传统精神之中,寓诸艺兼修于身体力行之中。时过境迁,如今书法泛化生存语境被彻底消解,庆幸艺术史留下这“来世洪荒的信息”,让我们对甘于寂寞踏实殉道的纯粹和热忱怀抱由衷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