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展开的。在这种历史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既面临遭受冲击、加速消失的现实威胁,也面临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历史机遇。为此,中国政府把正确应对环境变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政策制订的优先方向。
我们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的是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中国政府主要从六个方面来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实践活动是否持续并富有活力;二是基本实践方式,如手工技艺之于某些传统工艺项目,是否得到保持;三是基本文化内涵是否得到尊重;四是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是否得到弘扬;五是相关社区、群体和传承人的保护、传承及再创造权利是否得到尊重;六是传承人群是否得到保持乃至扩大。
我们强调,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或个人,既是传承者,也是实践者,更是创造者,他们是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力量,他们的主体地位贯穿遗产认定、保护和传承的始终。这些社区、群体和个人在行使保护、传承和发展权利的过程中,应当享有创造性表达的权利,学习的权利,获得收益的权利。尊重持有者和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支持他们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则。
我们注意到,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一部分以手工艺为主要生计来源的传统工艺项目传承人群,面临产品需求萎缩、收入不足以解决生计的困境,致使年轻人不愿学习和传承手工艺,传承后继乏人。为此,我们把努力实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改善生活、丰富生活的统一,提升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不断增强传承活力与后劲,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