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发现,相当多的恋童者在童年时就对儿童产生了性兴趣,只是因为他们当时过于年幼,无法分得清这个性兴趣是对儿童产生的还是对同龄人产生的。
“每当我关上电脑,我都会痛恨自己,为什么看到儿童色情内容会让我如此兴奋。而画面中的儿童不自知的参与,往往毁灭了他们的一生……我相信我最大的疑问可能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为什么我是一个恋童者?这就好像在探寻为什么一个人会是异性恋或者同性恋,我们并没有选择自己的性取向。如果我们可以,相信我,没人会选择自己的性取向指向儿童。”
—— David Goldberg ,《我,一个恋童者》,原载《大西洋月刊》
恋童癖虽然不被社会接受的,但我们应该鼓励患者向社会寻求帮助,尽早治疗。
3. 恋童本身无对错,但一旦采取行动就是犯罪。
恋童癖是一种精神疾病,疾病本身没有对错可言,但可怕的是由此发展出来的犯罪行为和儿童色情产业链。
犯罪行为包括窥视、观看儿童裸体,抚摸、拥抱、亲吻儿童躯体,搜集儿童裸体照片,在儿童面前曝露自身,或当小孩的面自慰,直到对小孩进行性侵犯、性虐待等。
我国刑法第 363 和第 364 条都明确规定,制作、传播、贩卖、存储色情淫秽内容都是犯罪;
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波兰、马其顿和摩尔多瓦等国家都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
在欧美国家,在互联网上收看虚拟儿童的色情表演(注意,是虚拟儿童),持有儿童色情题材的影像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联合国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曾经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儿童性活动、性剥削都不可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