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文化的发展,目前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激进论从他者的角度审视乡村文化,用城市文化的标准来衡量乡村文化的发展,认为我们应该抛弃落后的乡村文化,以城市文化来替代乡村文化,前些年的城乡统筹实质上就是从他者角度出发的。由于政府占主导,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很多都取决于政府偏好,这种自上而下的文化供给比较单一化、简单化,没有考虑到乡村居民的实际需要,也没有考虑到乡村文化的多样性,没有改变农村衰败的局面,却导致了城市文化统领乡村文化。固守论是从文化自觉这个角度来看,认为传统乡村文化的恢复和传承,需要整合乡村秩序、重建乡村道德,这样才能够发展乡村,很多文化遗产保护者有时会持这种观点。这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我们现在很难完全恢复传统的乡村文化。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的观点,就是城乡融合,它强调共生共融,认为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是可以共同发展并寻找平衡的。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我们需要要建立一种机制来解决原来城乡统筹中文化建设方面统筹太强的问题。我们要走出非此即彼的单向思维模式,跳出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吸取两种文化中的一些普世价值,同时也要认识到它们的不足,实现乡村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弥补城市文化的缺陷。
其中,我认为关键是要重构一个乡村共同体。乡村共同体指的是具有关联性的人类群体,平等相处、利益共享、和谐共生,农民是乡村共同体的主体。光靠农民,显然很难实现乡村文化发展,所以必须要有一些外部的干预,除了政府部门以外,还要有很多志愿者、学者,需要他们对乡村文化发展的帮助和参与。当中应重视各方力量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