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向大家报告一下乡村基层建设和治理中的一些稍微抽象的问题,也就是说从价值理念的这个角度对我们国家这些年的乡村建设治理实践做些反思和分析。大家都知道,如果价值选择价值目标这方面不清楚,乡村建设和治理的实践可能会进入一个方向感不明确,或者说目标感错乱的状态之中。
多年来,党和政府把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定位得非常高,但我认为这些只是表面上、口号上的,实际上我们并不是以它为本位、以它为目的,而是从工具主义的角度来理解三农的重要性的。比如农村作为全民食材供应地,作为工业化强国的原材的供应地,国民的稳定地,等等。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的功能做了新的解释,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功能的定位我们才会知道,发展农业、注重农村问题,不只关注传统的那些功能,还应该有新的。
认知或理解乡村建设治理应有的价值离不开对这个问题的研判:乡村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前景如何,乡村有没有可能会消亡掉,既然要消亡掉我们要做什么?我们可以拉其他国家在做一个比较性考虑,在一些发达的国家或者地区,城乡的高度的一体化是非常的厉害,乡村地区成为供应食品和生产生活原材料的重要基地,也是都市居民居住、生活乃至平时消遣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如果要把农村区隔开来,都市生活是会受影响的。从这方面看,基于这种总体趋势,农村会消失吗?尽管乡村有些利益被城市划掉,但还是有相当部分的存在,它仍然是我们相当部分国民的生产生活的所在地,同时也会成为非农产业国民的生活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