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企业简况及处理经过市档案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编:《上海外商档案史料汇编》(三),1987年内部整理编辑,第638—639页。
原企业名称
中文:美孚公司
资本额:美金1000万元
分股:每股金额(不详)
原文:STANDARD—VACUUM
OIL.CO.
股东国籍:美国
企业简况:原企业设于1933年,总公司在美国,前在我国设有上海、天津、沈阳、汉口及广州等五个分公司,下又设有支公司及经销处,解放前上海、天津、沈阳及汉口四个地区统称华北分公司,归上海分公司管辖,广州地区称华南分公司,归香港公司管辖,广州解放后也归上海分公司管辖,原企业股权50%由美国纽杰赛美孚行持有,另50%由美孚(SOCONY VACUUM OIL CO.)持有,合计美金10000000元。原企业主要业务为进口石油产品及经销“阿脱拉司”汽车及航空运输工具等零件等等。解放后原企业先经军管后宣布征用财产征购油料,征用范围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各项流动账款,公司业务及债权债务等仍由企业负责人负责料理,但继续受我管制,上海公司于1953年2月批准歇业,各地分支公司亦相继歇业。
处理方式:征用办公室以外资产征购油料(上海)
处理日期:1951年7月18日(上海)
处理命令: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军办秘(51)密十三字第779号命令
接管单位:上海美孚接管单位为华东军区后勤油料部其他各地美孚大部分亦为军事部门接管
军事代表:王益华(上海)
现在领导单位:同上
现在企业名称:并入军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