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意思,”编辑说,“从这只鸡入手,我们可以探讨鸡到底源自何方,为什么人类热衷于食用鸡肉,或者说,到底什么是鸡。”虽说有些不情愿,但我还是同意他的看法。几个星期后,我抵达了阿曼海边的一座村庄,在阿拉伯海里畅游了一下午之后,来自意大利的考古队回到了此处的沙滩遗址上,开始投入工作。可鸡骨头在哪儿呢?“哦,”领队用毛巾擦拭着汗津津的头发说道,“我们觉得可能认错了。没准儿是哪个工人吃午饭时扔的。”
话说回来,鸡既没有拉动巴比伦的战车,也没有从中国运来丝绸,所以考古学家与历史学家们也没有对鸡寄予厚望。而人类学家也更倾向于研究人类是如何猎杀野猪的,而不是如何喂养家禽的。禽类学家的注意力则集中在如何高效地将谷类转换成肉类,而对鸡是如何遍及世界的却不感兴趣。即便是意识到动物对于人类社会形成的重要性的科学家,也常常不屑于研究家禽。畅销书《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Germs,and Steel)的作者贾雷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将鸡的地位贬入了所谓的“小型家养哺乳动物、鸟类与昆虫”一类——同样是对人类有益的动物,有些却不值得为之投入精力,比如牛。
记者们往往对失败者与无名英雄感兴趣,而人们对鸡总是一副鄙夷不屑的态度,几乎到了熟视无睹的地步。尽管鸡肉与鸡蛋推动着人类的城市生活与工业生产,但是鸡却从未被视作家畜——甚至连动物都算不上——按照美国法律,家畜是指为食用目的而喂养的动物。“对于在城市长大的人来说,鸡的地位并不高。”E.B.怀特(E.B.White)如此说道。如果人们开始认真思考鸡的话,浮现在脑海中的总是一副“杂耍场里滑稽道具”的形象。虽然苏珊·奥尔良(Susan Orlean)于2009年在《纽约客》上发表文章称鸡是“最佳”鸟类,为如火如荼的后院养鸡运动添薪加柴,但是猫狗所享有的最受人类喜爱宠物的地位仍然不可撼动。
中国作为一个有着传统的饮食文明的国家,因其幅员辽阔、地大物博,每个地区都衍生出了与众不同的饮食习惯。如果论起中华美食来,岂止是没有一只鸭能够活着离开武汉,简直是没有一种动物,能够活着离开中国。
随着邓布利多的一句“我不能对抗格林德沃”响起,镜头来到最让人惊喜的——由约翰尼·德普扮演的格林德沃的正脸出现,他坐在被囚的马车中,雪白的皮肤,凌乱的头发,目光狂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