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看来,上述种种只顾家庭、不管其他的行为和现象,不管是否触犯法律,以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演化而言,归根结底都是不利甚至有害的。而若把这些行为,推崇为一种高尚道德而加以推崇、任其流行,更在本质上违背了中国文化现代化的进程。明年就是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我想有必要看一下五四先贤如何针对中国以孝道为基础的儒家文化传统,不但做出了强烈有效的批判,而且还有力地解释了批判的原因。首先要承认,人对自己父母之爱,本为人之常情。古代儒家以此(以孝、悌来决定人在家庭中的位置高下)为基点,给人以伦理、秩序的社会观念,以求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哲学,是其得以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长期受人尊崇的一个重要原因。儒家将人际关系的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和朋友),用忠、孝、悌、忍、善来界定,但从人的成长来看,在向君主尽忠之前,先要在家里长大,因此孝等于是五伦的基础和出发点。五四“只手打倒孔家店”的健将吴虞,就尖锐地指出:“详考孔子之学,既认孝为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孝为起点”。这一说法,其实是五四学者们对传统文化的共识。
那么,一个人如何尽孝呢?五四的领袖人物之一胡适,死后被蒋介石誉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也许是因为学富五车的胡适遵从母亲的意志,娶了没有什么文化的小脚女子江东秀为妻。但其实有历史癖的胡适,对儒家的孝道有深入的研究,认为曾子对孝道的解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但之后的孔门弟子则多有歪曲。曾子说道:“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次能养”。而根据胡适的考证,“尊亲”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增高自己的人格;第二,是增高父母的人格”。“弗辱”指的是尊重自己的身体,因为来自于父母。最后的“能养”是养育父母。胡适指出,后来的人讲到孝道,就是指如何照顾、遵从和赡养父母,但显然更重要的是尊重自己、提高自己,为父母争光。他还引《孝经》说:“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这里的“严”是动词,指的是给父亲、也即父母和家庭,奉上光荣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