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参加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汪精卫从国外回来。1月24日与蒋介石会见。经过会商,确定中央政府采取的政策。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于2月15日到22日在南京举行。汪精卫致开幕词,并向全会提出一项坚持剿共的议案。
五届三中全会开幕前一天,杨虎城从三原返回西安绥靖公署,与于学忠联名向全会提出一个提案。提案重申西安事变时提出的八项政治主张,希望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改变“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提案由何柱国乘飞机前往南京带去。16日,杨虎城又派李志刚赴南京,带着他的信把提案分别送给出席全会的蒋介石、何应钦、邵力子、宋美龄、孙科、冯玉祥、于右任、宋子文、孔祥熙、焦易堂、王陆一、张继、戴季陶、汪精卫等人,做他们的工作。可是,会议对杨虎城、于学忠的提案做出了“不予致理”的决议。理由是“不问其内容如何,惟既出叛逆之行为,及威胁之方式,显系托辞造乱,实国法军纪不容”。
不过,全会还是通过了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十四人提出的《恢复孙中山先生手订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案》,通过了冯玉祥等十六人提出的《促进救国大计案》。会上,李宗仁等九人提出了有关反对独裁政治、保障人民爱国言论自由、解放爱国群众运动的议案;孙科、冯玉祥、于右任等人在《请特赦政治犯案》中批评了国民党近十年来压迫人民的爱国活动,反对发表抗日言论的种种错误。实际上形成国民党内进步民主力量对蒋介石为首的反动、独裁、卖国政策的批判。
会议主席团决定对中共中央来电不做公开正面处理,同时以主席团名义提出《根绝赤祸案》并于2月21日会议通过。这个决议案虽然对中共多有攻击之词,但它没有拒绝中共提出的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要求,而且回应中共的“四项保证”,提出四项“最低限度之办法”。可以说,这个决议案实际上是一个停止内战的决议案。
会议宣言虽仍宣称“无论用任何方式,必以自力使赤祸根绝于中国”,但明确表示,要“以精诚团结共赴国难之意识普及于全国”,承认“整个民族之利害终将超出于一切个人一切团体利害之上”,和平统一“为全国共守之信条”,“此后惟当依据和平统一之原则,以适应国防,且以奠长治久安之局”。关于对日问题,宣言表示“如果让步超过限度,只有出于抗战之一途”。2月22日,蒋介石在大会上发言,承认在一定的条件下开放言论自由,释放政治犯,集中人才。会后,蒋介石密令所属,以后不得再使用“赤匪”、“共匪”这样的词来指称共产党和红军。
双方的主要分歧是在红军改编后的人数和编制
应该说,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实际上接受了西安事变张学良杨虎城代表全国爱国力量提出的政治主张,正式结束了长达十年的剿共内战,开始了一个国内和平准备对日抗战的新阶段。在中国国民党历史上,在中国现代史上,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毛泽东对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历史意义作过如下评论:
国民党的三中全会,由于内部有亲日派的存在,没有表示它的政策的明确和彻底的转变,没有具体地解决问题。然而由于人民的逼迫和国民党内部的变动,国民党不能不开始转变它过去十年的错误政策,这即是由内战、独裁和对日不抵抗的政策,向着和平、民主和抗日的方向转变,而开始接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这种初步转变,在国民党三中全会上是表现出来了。
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民党谈判代表张冲于2月26日返回西安,随即和周恩来继续进行国共合作的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