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英军翻译R·Swinhoed在其《一八六〇年之役》一书中也说:在撤军以前,英军必须在北京“邻近的地方,留一些永久的痕迹”,以此来“表明我们对于清政府当局的背约和暴行十分愤怒”,这样不但是“势在必行之事,并且又可作将来的警告”。经过斟酌选择后,英国方面认为,“圆明园乃是清帝所最宠爱的行宫,毁坏这个地方,对于他的骄倨和情感两方面,准定是一个大打击,决没有错”。英军司令格兰特给法军司令孟托邦的信函中,更加明确地坦言:清政府十分重视圆明园,英法联军撤军后,圆明园“一月之内,即可恢复”,因而不可能对清帝发挥长期而重大的打击作用。而彻底“焚毁此园,对于凶残之政府,可以使之受惩”。
通过以上所引用的史料,特别是英国侵略者的自供史料,我们可以十分确定无疑地断言,英军焚毁圆明园最终、最根本的原因,即是要对清帝及清政府进行最严厉、最直接、最深刻的精神打击与惩罚,“以表明吾人之愤怒”。
英法联军大肆劫掠圆明园,其后英军又野蛮地纵火焚毁圆明园,不但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可估量的物质与文化损失,而且开了野蛮报复的先例。1900年义和团运动后,西方列强中有人提出,应该彻底焚毁清帝祖先的陵寝,以示对清政府的惩罚,这一恶劣的建议,不能说与英军焚毁圆明园一事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