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赈大员上吊自杀,这在大清朝的历史上还是头一遭,但无论是江宁布政使杨户、江苏巡抚汪日章,还是两江总督铁保,都没有再追究下去。
肖冰认为:“面对这样一桩职官命案,从淮安知府到两江总督,竟然如此草率断案,可见朝政是何等腐败,官场是何等黑暗。”
李毓昌死后不久,李毓昌的叔父、已经59岁的武生李泰清刚好来到江苏,探望侄子。农历十一月十八日,李泰清来到善缘庵,发现侄子已经躺在棺材里。李泰清询问李祥等仆人,得到的答复是“自缢身亡”。
丽江知府马毓林与李毓昌同年考中进士,他在撰写的《记李皋言事》中,记载了李泰清查看棺材的经过:“维时棺停暗室中,昏不见物,其垫棺木凳甚高,登凳而上,见间公面如白纸,不忍卒视,痛哭而下。”
侄子上吊自杀,李泰清也不愿相信。但是得知山阳县知县王伸汉、淮安知府王毂都带人验尸证明后,他也没有考虑太多,便带着李毓昌的棺材和遗物返回山东老家。临行前,王伸汉以李毓昌江南好友的身份,送给了李泰清一百五十两银子作为返乡路费。
棺材运抵家乡即墨,李毓昌家人饱含热泪相迎,李毓昌的妻子林若兰几度哭晕过去。由于当时的即墨天寒地冻,下葬并不方便,家人将棺材暂时放置在宅堂的屋里。
事有蹊跷,叔父进京告御状
“山阳知县冒赈,以利陷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
嘉庆十四年(公元1809年)二月,李毓昌的妻子林若兰在收拾李毓昌的遗物时,偶然间翻出了李毓昌的皮袄马褂中一张带有21个字的字条。
除了字条,她还发现皮袄马褂的胸前、两袖都有血迹,疑惑顿生:“既然夫君是上吊自杀,为何胸前、两袖会有血迹?”
更让林氏震惊的是,李毓昌年少时的同学荆某,突然被李毓昌附体,奔赴家中向荆某的妻子刘氏诉说了李毓昌被害死的冤屈后,便扑地而死。刘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李毓昌的妻子。这段传说,在清代学者李次青撰写的《李皋言府事略》中有详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