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年,沿袭了唐代的科举风气,达官贵人可向主考官推荐人才。考生被录取后,还要谢恩,称主考官为“师门”“恩门”,而自称“门生”。为了防止权贵干扰科举考试、师生结党,赵匡胤规定不准拜师门。据《宋史·选举志》记载,宋太宗淳化年间,采用监丞陈靖的建议,推行“糊名考校”法,糊住姓名、乡贯,决定所录取的试卷后,才拆开弥封,避免了考官阅卷时徇私舞弊。
实行弥封制不久,朝廷又发现一些考生在试卷上暗作记号,有时考官还可以辨认字体。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朝廷专设誊录院,派书吏将试卷抄成副本,考官评卷时只看副本。
因为试卷弥封和誊抄制度,还产生了一次误会,致使苏轼与状元擦肩而过。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到东京汴梁应试,当时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以清新洒脱的文风获得欧阳修的赏识。欧阳修本来想评其为第一,但又一想,世上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人非自己的弟子曾巩莫属,选自己的学生当第一,难免会引起风言风语,于是忍痛割爱,将此文评为第二。没想到此文正是苏轼所作。
当然,不是每个状元都能做高官,事实上,历朝状元能做到封疆大吏、六部尚书的很少、大学士基本没有,虽然在中状元的时候风光无限,但仕途往往都是平淡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