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的盗完了会写发掘简报吗?不!恨不得隐姓埋名!
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发掘简报
这些,盗墓的通通都不会做!因为盗墓的目的很简单,多是想“挖宝”卖钱。而考古的却是实实在在要搞研究。虽然考古学也会被考古学家自己调侃成“是一门研究垃圾的学科”(英国考古学家皮戈特(S.Piggott)),但它一直有自己的定义和标准:“考古学的宗旨是力求了解人类在过去如何生活的,它力图探索考古现象产生的原因,并解释社会文化发展的规律。”而盗墓的从来都不管也不在乎更没时间去管这些,毕竟盗墓是违法的,动作但凡慢点就得把后半生都交代给局子了。
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的考古学家都非得去工地(考古现场)挖土,很多人也只在办公室研究挖出来的东西,比如研究古陶瓷学、甲骨学的。
BUT,虽然考古真的真的不是盗墓,但考古也曾有过一段“盗墓”的时间,发掘的行为跟盗墓几乎没有区别。
盗墓行为的考古
考古学在发展之初,并没有形成科学的考古方式和职业道德。所以尽管披着“考古”的外衣,进行的却是盗墓行为,挖掘目的只是为了稀奇东西、宝藏,发掘过程也非常粗暴野蛮:
19世纪考古学的发展与令人发指的盗墓与挖宝结伴而行。
典型代表是德国商人、考古学家谢里曼,他直接挖走了特洛伊的宝藏,并据为己有。1871年,谢里曼带着一百人的队伍到希沙立克挖掘特洛伊之城,在确定特洛伊城确实存在并挖出很多以前没有的古董后,谢里曼准备在1873年6月离开。
谢里曼
但是,谢里曼并没有能在6月顺利离开,因为在5月15日,他和妻子两个人发现了普里阿姆宫殿废墟中的宝藏。谢里曼顿时财心大起,让妻子去告诉工人休息,自己则拿着妻子的披肩用来挖珍宝:
用尽最大的力气、冒着生命中最可怕的危险,我急忙用一把大刀将宝藏挖出来,因为我不得不挖掘的那座防御工程的墙壁随时都有可能倒下来砸在我身上。但看到这么多的宝物,每一件都价值连城,也就顾不得想什么危险,更加快了挖掘的速度。
在上帝砸下来的巨大财富面前,谢里曼既要钱还想要命,所以挖得卖劲又欢快,凭双手之力挖出了壹读君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可能挣到的财富:
两个金王冠,其中一个由90根链子,12271个环,4066个心形饰板,16个偶像组成。另外还有24个金项圈,加上耳坠、扣子、针、棱柱,共8700件金制品。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达601克的金黄色大酒杯,一个金瓶,另外还有别的酒杯,有些是银制的。
挖出来的这些东西被谢里曼据为己有。即使在被土耳其要求归还的情况下,谢里曼仍为自己侵吞宝藏的行为狡辩,认为这些东西放在自己手中才具有学术价值:
因为如果土耳其人得到了财宝,他们会把它们熔化,而只得到不超过12000法郎的钱,但在我们手中,这财宝就具有无法估量的学术研究价值。
为了争夺这些宝藏,谢里曼和土耳其乃至希腊的关系闹掰了。手中的宝物变得非常尴尬,他既想卖钱变现又想捐掉,态度很摇摆。他想送给意大利,结果又和意大利闹翻了;想卖给英国,英国认为价太高所以残酷拒绝了;想送给法国卢浮宫,遭受冷漠脸;决定降价卖给俄罗斯,仍然被拒绝……
很久以后,谢里曼把这批宝藏捐给了自己国家——德国。但现在,特洛伊宝藏在俄国普希金博物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