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话显然与二人“不理朝政”、“奸臣”的形象对不上号,是的,他们其实一个精明,一个能干,历史与人物,总有多面性。饥民当然不等于“游食”,但我想说的是,只要国家还没破产,京城还是安全之地,那里有储粮,即使因天灾而导致米价飞升,还有政府出来平衡调节,比如严嵩主张的平价粮,都是可行的权宜之计。所以,饥民与游食,都爱往京城走,用脚投票,总有它的合理性。
《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里写:“那王爷两手擦了泪眼说,那无耻畜生不知死的往那里去了,北京城街上最多游食光棍,偶与畜生面庞厮像,假充畜生来家哄骗我财物。”但那么多游食者,除了从事正当职业之外,难免有鸡鸣狗盗、偷奸耍滑者,带来社会隐患,造成管理困难。所以驱逐“游食”的运动,往往出于治安考虑,经济问题只是因素之一。
正德三年,刘瑾发动了一次驱逐“游食”运动,闹得沸反盈天,差点激起民变。当时已有东、西厂,由锦衣卫谷大用管理,刘瑾为了分权,又另设内厂,监视城中官员外,还管上了流动人口:“市井游食无业之人,如酒保、磨工、鬻水者,皆逐之四出。千余人集于城外东郊,持白挺劫人,声言自分必死,欲甘心刺瑾。瑾惧,乃复之。”(《弇山堂别集·中官考》)
我查来找去,各种文献中也没说刘瑾为什么要这么干。酒保、磨工、卖水的,虽说是“游食”,但一不啸聚,二不偷抢,还能自谋生路,在城市的服务业、小作坊中从事底层工作。正德三年也没有出现大的饥荒,京城内并无大量饥民涌入。而且,他又不是顺天知府,没有平抑粮价,控制人口等方面的管理压力。没有现成的答案,只能从记载这条文献的上下文找。
史料、笔记都说刘瑾这是“矫旨”办事,同时办的还有这几件事:下令寡妇都要嫁人,有死亡而未下葬的人家,要立刻火化焚弃。推测一下缘由,让寡妇嫁人,或许是认为,既让男人多了配偶,又能提高生育率,增加社会生产力,有益社会。死人立刻焚化的条例,或许是为了移风易俗,因为当时有一种风气,因费用太过,或风水拣择等原因,好多人家不办葬礼,厝棺寺、庵等处,竟有几十年未下葬者,说起来,也是一种陋习。又或许跟寡妇那条理由一样,没用的要处理,有用的要利用。几件事联起来看,刘瑾应该是整齐划一事物的癖好者,“有用论”的先驱。可惜,离开国营厂的游食们本来就不听话,刘瑾的京城整治运动以失败告终,还被王世贞们记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