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伏尔泰、达朗贝尔和蒂尔戈这些启蒙巨匠的“精神之子”,孔多塞的政治理想原则是正义、自由、理性、民主、平等、公正、进步;他反对特权阶层、君主制度、贩卖奴隶、司法黑暗、死刑;他提出和积极推行许多具体的政治主张:共和制、立宪、公共教育、自由贸易、货币改革、财政改革、犹太人权利、妇女权利、十进制度量衡……当他特别强调公共教育重要性的时候,他把公共教育与政治紧密相联系:教育可以对人施加绝对的影响,“只需要教育人民、发展每个人的理性,就可以结束公众的不幸”(49页);他相信公共教育可以提高共和国公民的素质,使所有人都知晓自己的宪法权利,知道所有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再也不会把任何利益的获得看作是政府的“恩赐”。当他揭露和批判司法黑暗的时候,他坚信“没有比涉及自由的东西更重要的了”,“在压迫人的所有方式中,我感到合法的压迫最可憎”(42页),因此他的愤怒是呼唤司法正义的火焰:“你们握有生死予夺大权,却对你们判决的动机秘而不宣。你们的司法程序拒绝别人给被告出主意,不让被告了解起诉他的程序,而你们却要人们喜欢这种程序……在你们的立法下,偷几个小钱就被处死,掩盖怀孕就按杀婴论罪……”(101页)这些政治批判和政治理想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看来仍然没有褪色,它们既是那个时代的产儿,同时其中也有很多是超越了那个时代的先声,如妇女权利、废除死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