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空城]
空城外记——目击
我敢打赌我看见了他们,真的我没有骗你们,像我这样的小人物常常能看见很多你们看不到的事情……
我就在衡山路附近的一条弄堂口卖香烟,噢,就是面对着大马路的那个弄堂口,本来我的生意蛮好的,不过最近要搞什么市容大检查我只能撤退到弄堂底。这让我的进帐少了交关。我不是怪他们,他们也有他们的难处。其实说到底,还是像我们这样的人在养活他们。要是没有我们这票人物,他们也就下岗了不是吗?噢,说的太远了,我的意思是说,这让我有更多的时间看看野眼,看看“长健”、“短万”以外的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像有瘾一样,好几天了,老是在这栋房子的周围走来走去,我差点认为他是个来踩点的小贼。不过要真是个贼的话他也是够笨的,他居然会不知道这栋房子已经没有人居住。
这点我是最清楚的,本来这栋屋子里住了两个年轻女人,其中一个胖的经常到我这里买烟,她从来不买别的牌子的烟,永远只买MORE。我一向认为那种纤长而脆弱的棕色烟卷是属于那些美丽精致的女人的。那个女人除了年轻外,不是美丽精致的那种,她不配这样敏感脆弱的烟。看到她的脸我会觉得害怕,她永远是冷冰冰的,面无表情,宽大的面孔红红白白的,像一个涂满了油彩的面具。
她们中间先搬走的是那个瘦的漂亮的,她走的那天有几个男的来帮她提东西,还有那个没有出来送她。我想她们怎么能住在一起呢?看着那个胖女人的那张脸就饱了,天天和这样一个拒绝交流的人在一起那是一种惩罚。还好她搬走了。
后来就是那抽MORE的女人一个人住着,直到有天……她忽然到我这里买了整整一条大前门。现在除了民工是很少有人买这样廉价的烟抽了,硬壳的也不过两块五一包,女人更是不会对这样的烟看上一眼,就算是她这样的女人我觉得也不应该买这种烟。可是,就是她在我手里买了整整一条的大前门香烟,我把烟交到她手里的时候,我触到她的手指:冰冷、潮湿、柔软。她一边离开一边拆开包装。她抽出香烟,然后把香烟捏在手指间凑到唇上,却又不点燃,然后取下,放在手里,剥开外面的纸,把烟丝随风抛洒。她的所作所为让我害怕却更让我好奇,我的注意力跟随着她走了很远,我猛的发现她的腿很长,很好看。
大约一个钟头以后,她又从房子里出来,带了一个大的行李袋,一个人走了。后来,我便很久没有见到过她,心里好像觉得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味道。说得艺术一点,她的离开让整条弄堂在她离开后的三天里充满了烟草的苦涩清凉的味道,那些大前门的烟丝在这个小小的天空里随风而逝。怎么,让你刮目相看了?其实在没有事体的时候,我就看看什么琼瑶、岑凯伦的书,还有那个“小燕子”,只要有空,我是每集必看的。看这看着,也就艺术了起来。噢,我又跑题了,还是说那个男人。
在我看来,那个男人并不像是一个窃贼,他的脸看上去和善而健康,好像贼不会有这样的脸色,他也很好看,胸膛宽阔,身材匀称,他几乎可以算是英俊的。他总是站在这栋房子的下面,近乎痴呆地凝视着那扇临街的窗户。她们搬走已经有好几个月,在经受了七月和八月两个月的太阳的炙烤以后,白色的化纤窗帘发黄变硬,木头的窗框更加衰老干硬,现在深秋的风吹过的时候,翻飞的僵硬的窗帘给人人去楼空的凄凉。自从这个男人老来这里溜达的时候我就认定了这个是个充满了鬼气的地方,看那男人的魂都快被吊去那样地看着这个房子,我不寒而栗。我用我最快的速度把我的烟摊搬到了离这里稍微远一点的另一条弄堂中段,这里的太阳很好,我喜欢冬天里懒洋洋的太阳。你看你看,一不留神我又琼瑶了起来。
那个男人还是会来这里看那个房子,然后在弄堂的拐角处抽烟。我看了下那些烟头,我知道他喜欢云烟,或许我可以在这个男人的身上做成好些生意。随便他来干什么,只要他能买我的香烟。
我这里经常能看到有些很有趣的人,他们无论在哪里都会成为一种奇景。是这样,今天午后,我看见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年簇拥着在这里走过,他们都年轻干净像刚出鞘的新水果刀。他们买了很多的烟,都是万宝路或者是三五。我真不知道这世界是怎么了,这么小的孩子不管男女都抽烟,抽的还都是很“凶”的外烟,再看他们的衣服,男的永远都松松垮垮地像套了个面口袋子;女的衣服却永远都不够料子。付钱的是一个剃着平头的小男孩子,头发是用摩丝抹地像钢针一样的笔直坚硬。我看见,他左耳朵上穿了无数的银色小环,我数了数,一共六个。银色的耳环在冬天稀薄的太阳光里闪着暗淡的光。他的身边有一个穿白色短袖滑雪衫的女孩子,她的头发染成暗暗的红色,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他们买了烟往那栋楼的方向走,很快拐到九曲八弯的弄堂里不见了。他们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他们的腰挺得特别的直。
后来,我看见那个男人过来,他在我的烟摊面前驻足了片刻,我没有放过这个机会,我迎上去。先生云烟要吗?上好的正宗云烟。他带点不屑地看我,有白壳子的吗?白壳子的我才要。有多少要多少。好大一笔生意,我近乎阿谀地点头说有的有的,我让他在这里等我,我回去拿。
等我一路小跑着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他居然不在原来的地方了,我想他应该是去了那个弄堂。
我永远都不能忘记我看到的那个情景,那个情景将会在多年之后还不断地萦绕在我的脑海,因为,那样实在是太——触——目——惊——心。
一个多小时前还是像刚出鞘的水果刀那样干净新鲜的少年现在大都已经躺在了肮脏污秽的地面上,其余的还在那里像野兽一样互相撕咬。打群架我见多了,这个地段虽然还算太平,但听说这儿的几个老大都被你们拘了,我就知道太平的日子不会太多了。
哦,对不起,对不起,应该是太平日子多了,多了!
是,是,说我看见的。
我看见,刚才的板寸少年已经在地上,背上有一把西瓜刀,他的套了六个美丽银环的耳朵只剩下了三分之一,其余的已经像早晨的雾气一样无可寻觅;他身边的女孩子以一种奇特的姿势仰面躺在他的身边,她的头发红得发紫,旁边是同样发紫的一滩血渍。地上还有的就是那些散落的烟屁股,有的已经抽到了过滤嘴附近;有的还只是点燃了,又灭了;另外的一些还在冒着青烟。那个男人背对着我、面对少年站着,少年看他的目光充满迷乱,我想这个少年一定很痛苦,他可能是想要那个男人帮他什么。男人站在那里,我想我可以看见他颈动脉的跳动,他全身紧绷而僵硬,最后,他慢慢地痛苦地弯下身体。
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他把少年背上的刀往里送了一下。
然后,男人慢慢地往我的方向走来。
我在弄堂口截住他,他的从我手里拿了一包云烟,塞给了三张纸币,走了。
我手里有他给的三十块钱,买烟的钱。我看着这钱,忍不住要呕吐,我觉得上面有淡淡的血腥味。我在墙角不停的呕吐,吐光了所有的胃液,最后是黄胆水。可是我还是在干吐,我觉得我已经把我的五脏六肺都给吐出来了,可是我还是想吐。
后来的几个星期我总是时常想呕吐,呕吐使我精神恍惚。恍惚中又听到了很多事情,好像又有哪个地方的煤气漏了,所幸没有死人。
哎,没有出人命就好,我已经看够了那些少年的死。
我真的看见了,我看见了那些少年从活生生的人、会抽烟的孩子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最后像香烟一样被焚烧。他们在焚烧香烟的同时,自己也被焚烧了。
我看见了,不骗你们,我看见了这个城市今年最后一场斗殴,我是一个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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