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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百亿元被“盗”走 网络文学成盗版“重灾区”(2)

2016-03-29 19:12:5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我们很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缺乏维权渠道、维权成本过高,赔偿所获得的收益跟损失相比很微弱,甚至抵消不了时间成本。”“蛇发优雅”说。

聂震宁认为,网络版权不仅涉及文字和阅读层面,还包括影视、游戏等产业的创意基础。如果网络版权乱象任其蔓延,最终将导致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损伤。

构建网络侵权盗版者不敢碰触的红线

专家指出,我国数字化版权立法不断完善,但法律的制定或多或少地滞后于产业的发展,执法不严也会导致对行业有效监管的缺失。建议从严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行业秩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聂震宁等32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相关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的法律保护,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尽快完成《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张洪波认为,要加大司法机关查处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让侵害版权的网络企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比如对侵害著作权作品数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平台企业引入惩罚性赔偿等。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孙黎卿指出,网络文学版权的保护,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在移动互联时代更要从传播渠道、维权思维的创新入手,由平台统一去做权利的推广、上线和正版的销售以及后期的维权,成本低且有效果。

“在逐步规范互联网行业秩序的同时,应倡导和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鼓励正版网络平台自愿向版权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甄别盗版网站站点。”聂震宁表示,加强行业内部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还应开展对权利人和产业界版权信用体系研究,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扶持正版,让网络侵权盗版者不敢碰触红线。